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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天府新区崇德四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电力设施采购招标公告

· 2024-12-10
公告

中交一航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

天府新区崇德四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 (项目名称) 电力设施 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号: JYIGSNJKZST202411001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有 G1100000175127580001001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 电力设施 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取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 线上电子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成都市天府新区。

建设规模:崇德四路西段(崇德二路-崇德三路)起点与崇德二路相交,道路为南北向,沿线与崇德西路、崇德横一路、崇德横二路相交,终点与崇德三路相交。本段道路长度817.138米,道路红线宽度24米,设计时速为30km/h,为城市次干路。

2.2 招标范围:物资招标明细及报价要求见附件招标物资需求明细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营业范围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代理商、经销商或贸易商,企业社会信誉,财务状况良好,未受过市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投标人须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等合法、有效证件,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并在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中层级为一公司层级、一航局层级供应商或中交集团层级供应商。

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或投标人代理的生产企业须具备年1年以上的类似产品的生产或销售经历业绩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有必要的供货、储存和运输能力。

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完整的财务运行体系及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且具备供应招标物资所应承担的垫资能力。应提供近3年(至少1年)经会记事务所或税务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质量满足施工设计图纸及应符合《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50168-2018)、《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CJJ89-2012)、《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2009~2022)、《路面标线涂料》(JT/T280-2022)、《路面标线用玻璃珠》(GB/T24722-2020)、《道路交通信号灯》(GB14887-2011)、《道路交通信号控制机》(GB25280-2016)的规定标准。且满足施工现场监理及业主质量验收条件要求。投标产品具有近两年由国家认可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完成工程项目材料供应的经验,具备完成的服务和供货体系。

提供近3年不少于1个工程项目的同类物资销售供应业绩,并提供销售合同及相应的结算凭证、发票作为证明材料。

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招标人企业黑名单;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

发票开具要求:本次招标物资发票开具方式为一票制,投标人应具备开具可抵扣税率为3%或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包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4 其他要求:投标人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付款条件、质保要求、售后服务等全部商务、技术要求;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后能根据订单直接供应,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投标人应保证及时送货,书面形式下发催货函3次,招标人有权利终止合同。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 12 10 9:00 时至2024 12 20 9: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登录中交集团供应商门户https://sp.iccec.cn/完成投标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 不收取 标书费。

4.2.1标书费收款账号信息

账户名称:/

银行名称:/

银行行号:/

银行账号:/

4.3 潜在投标供应商参与:

4.3.1已在网并且通过招标人层级供应商入库或已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供应商、上级供应商可直接报名参与。

4.3.2 在网平级单位供应商未增加招标人为合作单位的,需进行合作意向申请通过后报名参与。

4.3.3 未注册供应链系统的供应商需进行注册,推荐单位或合作意向单位选择招标人,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与。

4.3.4 如有疑问或入库问题,可向招标组织机构相关人员咨询。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 12 31 9:00时(具体以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要求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将予以拒收。

5.3 电子采购的供应商报价文件由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及投标文件附件共同组成。当电子报价表与投标文件附件内容冲突时,应以系统录入电子报价表的数据为准。

6. 其他

6.1 结算方式:实行按月结算,结算周期为上月16日至本月15日。每月16日后乙方凭现场签收凭证同项目物资部办理月度结算,经双方核实确认后,由甲方出具月度对账结算单,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同时,甲方将已对账结算的现场签收凭证进行回收。乙方向甲方提供合法、有效、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作为付款依据。(若因乙方提供发票原因造成的支付时间延后,乙方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6.2 付款条件:每期结算完成,甲方在收到合格发票30日后支付乙方当期结算货款的80%,90日后支付至97%,剩余3%作为质量保证金在物资合同最终结算完毕90日后全部结清,最终以甲乙双方签认《物资合同结算确认单》作为甲方支付全部货款的依据。货款支付不能免除乙方对货物质量应承担的责任。若甲方逾期付款,双方应友好协商后延期支付,但乙方不能再未经提前书面合理告知甲方的情况下停止供货,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支付方式:结算款通过以合同约定的银行账号以现汇或银行转账、银行承兑(6个月)、建行E信通(12个月)等方式支付。原则上现金支付率为60%,金融工具支付率为40%。贴息费说明:甲方以银行承兑、建行E信通等金融工具支付货款时不贴息,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同时,甲方有权根据自身资金情况调整金融工具的付款比例。


附件1:招标公告附表(细则请下载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物资需求明细表

序号

招标编号

项目简称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采购

备注

1

JYIGSNJKZST202411001

中交一航局一公司内江项目部

电力球墨铸铁井盖井座

φ800

20

天府新区崇德四路西段道路工程项目指定的地点

实际已甲方需求为准。

2

成品槽式预埋件

详设计图纸

m

2042

3

成品支架托臂

900*2.5mm

3925

4

成品支架托臂

500*2.5mm

3925

5

热镀锌扁钢

-50×5

m

2248

6

预埋接地板

详设计图纸

165

7

镀锌角钢接地极

L50*50*5*2500

162

8

带帽螺栓 综合

详设计

kg

154

9

双法兰传力接头

DN300 1.0MPa

5

10

转向蝶阀

DN100 1.0MPa

2

11

手动软密封闸阀

DN100 1.0MPa

4

12

手动软密封闸阀

DN200 1.0MPa

12

13

手动软密封闸阀

DN300 1.0MPa

5

14

室外地下式消火栓

SA100/65-1.0MPa

8

15

双层井盖井座

Φ700

39

16

复合式自动排气阀

DN50 1.0MPa

2

17

取水口

DN100

4

18

法兰盘

详设计

kg

879

19

钢管横梁

详设计

kg

2028

20

钢管立柱

详设计

kg

1343

21

行人灯

2Φ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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