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8991)
1、招标条件
本北京银行深圳分行2024-2026年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8991)已审批,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拟选择1家供应商为招标人提供2024-2026年度所辖网点门楣广告、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维修,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及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招标人保留随时调整服务范围内容的权限。
2.2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预算为30万元/年,总预算为60万元。
备注:以上预估金额仅为招标人在服务期内向中标人采购的金额上限,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采购的金额(下达订单的总采购量)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采购金额未达预算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3服务时间:服务期两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届满后未发生违约情况,可续签下一年合同,最多续签一次。
2.4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②投标人自2021年7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载明的服务开始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个同类项目(指门楣广告/门楣LED显示屏/楼顶广告的维修项目)业绩经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首页、合同内容页、签章页),以证明为指定时间段内的同类项目业绩,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团队至少具备1名电工(须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或由人社部门颁发的电工职业资格证书的或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电工作业操作资格证书)、1名焊工(须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焊接与热切割作业操作证或由人社部门颁发的焊工职业资格证书或由住建部门颁发的建筑焊工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2名高空作业人员(须具备由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高处作业证)。
注:人员不可重复,须提供项目团队一览表及所有团队人员的身份证、相关资质证书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人员不计入。
3.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须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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