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蠡县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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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I1301000075065485001G01 |
招标内容: | |
蠡县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蠡县人居环境生态综合整治项目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已由蠡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蠡县发改审字 【2024】1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蠡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蠡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本项目建设内容、规模及地点:一标段(温留路林堡段安装路灯工程),位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林堡乡,工程内容为温留路林堡段太阳能路灯安装,共计416套;二标段(张刘庄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于河北省保定市蠡县张刘庄村,工程内容新建沥青混凝土路13950平方米,新装路灯118套,新建污水处理站1座,新建DN1000雨水管道及雨水井5座。2.1.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八个标段,本次招标内容为一标段(温留路林堡段安装路灯工程);二标段(张刘庄新村基础设施配套工程)。2.1.3项目投资:一标段:4583007.35元;二标段:5209787.09元。2.1.4计划工期:一标段:2个月;二标段:7个月。2.1.5质量要求: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9-20 00:00至2024-09-24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打开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招标公告页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10-15 09: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上发布。 7. 其他公示内容 (1)根据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 关于印发《推广招标投标双盲评审的 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务办〔2023〕35号,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商务部分为明标,技术部分采用暗标方式进行编制和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本项目依据《河北省数据和政务服务局等五部门关于印发〈河北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暂行办法〉的通知》(冀数政规〔2024〕1号)文件要求用评定分离定标方式 8. 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招标人:蠡县农业农村局、李惠滨、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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