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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2024-10-01

项目名称: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A440100FB15OPQHA0P

项目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广州市荔湾区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公告名称: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公告开始时间:2024-10-01

公告结束时间:2024-10-22

(挂网)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已填时间).doc

标段/包名称: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标段/包编号:A440100FB15OPQHA0P001

采购控制价(元):***

采购单位名称: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单位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联系人:020-38035911

联系电话:林工

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招标公告

根据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304-440103-04-01-874814)批准,并且图纸和技术资料满足施工需要,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建设工程施工总承包

项目代码:2304-440103-04-01-874814

二、招标单位:广州建鑫嵘承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林工 联系电话:020-38035911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芳信路17号221房

招标代理机构:广州高新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人:池工、王工 联系电话:020-85530825/15626296230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华观路1933号万科云A栋503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市荔湾区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监督电话:020-81561896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信义路21号

三、建设地点:广州市荔湾区

四、项目概况荔湾区桥梓大街南侧地块项目(下称“项目”)用地面积78874㎡(含市政道路11983㎡,绿地面积10602㎡),可建设用地面积56289㎡(含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3424㎡),绿地率≥3.5%,建筑密度≤28%,建筑限高≤100米,总建筑面积263342㎡。其中:商品房地块面积28864㎡,容积率3.4,计容建面98632㎡,配建车位1211个;安置房地块面积24001㎡,容积率3.5,计容建面84004㎡,配建车位861个。项目需配建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设施,同时需代建110KV变电站;要求装配式建筑面积比例不低于70%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2.1工程内容:本工程总用地面积63467㎡(即剔除项目市政道路、110KV变电站用地面积),建设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商品房、安置房、公共绿化、幼儿园及托儿所等以及虽未列明但为完成本项目所必须的其它工作等,其中商品房地块共7栋单体建筑,建筑自编号为B-1#至B-6#与门楼G-1#,总建筑面积142145.46 ㎡,总计容面积98632.44㎡,容积率3.42,地上最高32层,地上高度99.35 m,地下2层,安置房地块共6栋单体建筑,建筑自编号为A-1#至A-6#,总建筑面积115572.81 ㎡,总计容面积84004.00㎡,容积率3.50,地上最高32层,地上高度99.90 ㎡,地下2层。工程的范围具体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合同相关要求为准,并达到本项目竣工备案及投入使用标准。(具体内容以项目工程图纸、工程量清单和发包人的要求为准)

2.2工程承包范围

2.2.1按照本合同约定范围、招标文件、发包人确认的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规范、标准图集的要求以及图纸会审记录、综合单价清单、综合措施费和有关变更文件、资料及所包含的内容,完成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及本合同约定的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等相关工作。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1)地基与基础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基坑内撑的换撑与拆除;工程范围内地下构筑物及障碍物的清除;桩基工程;土石方二次开挖及回填(含地下室外侧壁回填及顶板回填,市政道路工程两侧土石方开挖及回填除外);软基处理(浅层加固、砖渣换填等)。

2)地下室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及钢结构工程;施工图所有深化设计;砌体工程及天棚、墙柱面、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人防工程;底板、侧壁及顶板防水工程;车库标识划线工程;地下室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通风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充电桩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

3)地上主体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钢结构工程;装配式工程;施工图所有深化设计;砌体工程及天棚、墙柱面、楼地面工程;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修工程(除营销中心、样板房外);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防雷工程;通风工程;抗震支架安装工程;智能化工程;通信工程;楼宇标识牌工程。

4)室外配套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园林景观工程;施工图所有深化设计;绿化工程;给排水工程(不含市政水表组及表前给水部分);电气工程;消防工程;泛光照明工程;通信工程;海绵城市工程(以上工程不含展示区范围)。

5)负责本项目的施工总承包管理配合服务,即对本项目发包人直接发包(包括但不限于市政道路、展示区装修及园林工程、110KV变电站等)或发包人与承包人联合招标的其它专业工程以及为发包人依法直接供应的材料设备设施提供总承包管理和配合服务。

6)负责本工程施工相关的配套工程及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路口开通、开路口出土(含洗车槽)、施工场地布置、场地平整、施工临设场地硬化、临时施工道路、施工场地排水、施工用水、施工用电工程所需临时设施搭设、安全文明措施、环境保护措施且满足环保要求等。

7)负责办理工程开工及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许可证、报建手续、施工占道手续、余泥排放证、排污手续、排水接驳、水质检测、排水许可证、排污口规范化、噪音排放、水保验收、环保检测、环保验收、人防验收、防雷验收、节能备案及验收、竣工验收备案,其费用按政府法律法规发包方与承包方各负各责。承包人需负责配合协调消防验收。

8)负责协调施工过程中的相关职能部门、其他业主单位、其他施工单位及周边影响项目开发进展的单位、公司和居民,包括但不限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街道居委、公安派出所、交通部门、消防部门、质安监、城管部门、建管、交警、地铁、地保办、水务局等。

9)负责统筹项目管线综合平衡,出具综合管线平衡图。

10)承包人需在施工阶段,建立 BIM 施工模型并满足发包人及附件22要求,所产生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

11)统筹项目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收集和归档。包括但不限于与基坑工程施工单位对基坑工程的施工场地及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交接(含配合基坑工程资料的审核和签章),并负责现场交接完成后对基坑尽承包人权责范围内的管护及监控等义务。

12)承包人对合同中所列专业分包项目与采购项目以及施工过程中新增的专业分包项目与采购项目负连带责任。发包人有权无论原因视本合同中所列专业分包施工责任与供应商责任等同于承包人自行施工责任,由承包人对质量、进度、安全及成本等与本项目有关问题作为第一责任人,并向承包人追责,按本合同违约责任的相关约定处理。

13)承包人须充分了解场地状况,并充分考虑土石方开挖、转运工程量及转运距离,包括但不限于开挖及外运现有场地标高至底板底标高之土石方及坡道土石方,拆除、拆迁及清理所有在工地上及未包括在本清单内的一切项目,如破除碎石、清理垃圾;将第三者遗留于工地内之任何废弃物等运出、在开工前之施工场地整理工作;了解基坑支护现状及止水、降水效果,结合现场基坑及基础施工状况,提前插入布置抽排水措施,上述费用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14)在未经发包人同意的情况下,承包人不得提高或降低原设计标准。承包人必须充分考虑发包人招标图纸中可能存在的不合理之内容,上述要求所发生的费用视为承包人在投标报价时已经进行了充分考虑并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发包人不再另行支付。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不得在施工图深化设计中以任何理由增加费用

15)负责办理本工程验收所需的各项手续及相关配合工作等。

16)与前期、后续施工单位进行的施工场地及工程竣工资料交接和配合。

17)承包人施工过程中负责做好地下管道、管线等地下设施的保护工作,进场和退场时均须委托有资质第三方做好项目相邻建筑房屋鉴定工作,房屋鉴定范围和类别需充分考虑项目潜在施工影响、周边房屋现状,并满足行政监管部门与发包人的相关要求,前述工作所需费用均已包含在合同价款内,发包人无需另行支付费用。因承包人未履行上述义务造成的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18)负责本项目出让地块范围的场地、围墙工程(含绿植及广告)的照管、围墙外5米范围内保洁工作及广告的照管工作。承包人进场后,场地及现场所有围墙工程由承包人接管,包括日常保养及所有维修管理工作。

19)发包人认为由承包人完成而更有利于项目建设的本工程的其他工作

2.2.2发包人另行发包的专业工程详见合同附件《发包人另行发包工程一览表》

2.3工期总日历天数:987

2.4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968984146.28元。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注:政府投资项目一律不得以建筑业企业带资承包的方式进行建设。

七、公告发布、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公告发布(含本日):2024101日至2024102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241010000

截止时间:202410221430

3.开标开始时间:202410221430

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补充公告和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5.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6.在投标登记时,投标人应按要求在交易系统中填写《施工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表》(详见本公告附件二),表中的项目管理团队人员信息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将由交易系统提取后供各相关单位在中标人履约时进行比对、查核。

八、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发布,视为发售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网站下载。

九、投标人合格条件: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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