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城市照明控制终端升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公告日期:2024年10月09日
醴陵市城市照明控制终端升级采购项目谈判公告
醴陵市灯饰管理所(采购人名称)的醴陵市城市照明控制终端升级采购项目(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活动。
一、项目概况1、采购项目名称:醴陵市城市照明控制终端升级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编号:醴财采计【2024】00205号
3、采购代理机构编号:SZHR-LL-2024-35
4、采购项目预算:860000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工业
6、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7、合同履行期限:10月25日之前交货完成
8、本项目分阶段要求供应商提供以下保证:
□谈判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 / %;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5 %。
二、采购需求包号 | 包名称 | 标的 名称 | 简要技术要求 | 数量 | 标的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节能 产品 | 进口 产品 |
1 | 城市照明自动化监控管理终端 | 城市照明自动化监控管理终端 | 城市照明自动化监控管理终端硬件设计应满足功能性、可靠性、维护性、易用性、软件兼容性、安全性和电磁兼容性,安全性设计按《信息技术设备的安全》GB4943—2001的有关规定和《信息技术设备抗扰度限值和测量方法》GB/T17618—1998的有关规定。 所有设备应具可无缝接入原已建设的城市照明自动化监控管理平台,实现各业务管理系统间所有数据实现互通、共享、无缝连接。 | 一项 | 860000 | 860000 | □ | □ |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谈判。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不良记录声明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小微企业 □监狱企业 □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政府采购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行贿受贿犯罪行为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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