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县来安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前荡村路灯建设工程
招标公告
泗阳县来安街道办事处的泗阳县来安街道2024年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前荡村路灯建设工程已经泗发改投【2024】68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省补资金和一事一议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泗阳县来安街道境内;
1.2工程规模:其主要内容为太阳能路灯安装,共计135盏。
1.3招标预算价:304801.3元,最高投标限价:304801.3元;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工程完工经县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付合同工程款50%;工程结算审核结束付至审计价90%;自验收合格满24个月工程无明显缺陷质量合格付清余款。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分100分,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 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 舍五入取整,末 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 × K,Κ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家 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 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最高投标限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 × K1× Q1+B× K2 × Q2,Q2=1- 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 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5%。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资格须具备:具有有效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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