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唐县城区雨污分流路段照明设施施工及监理项目变更公告
一、工程名称:高唐县城区雨污分流路段照明设施施工及监理项目
二、项目编号:GG2024-GG01CD-076
聊城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编号:XGTJSGC-2024-045
三、首次公告时间:2024年10月16日
四、变更内容:
原公告内容:
标段一: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标段二:
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变更为:
标段一、标段二:
1、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拟投报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标段三、标段四:
1、投标人须具备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拟投报的项目总监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
变更内容详见变更后的招标文件,请在澄清答疑模块中下载最新文件。
五、联系方式(异议受理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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