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智科技产业园区(地块二)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 标段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创智科技产业园区(地块二)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 标段已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川投资备【2020-510122-70-03-426473】FGQB-005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国家投资-非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成都空港城市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五冶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成都市双流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020-510122-70-03-426473】FGQB-0050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北京建智达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项目用地位于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牧华路与剑南大道路口处,双流怡心湖片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 1#楼、2#楼两栋塔楼以及企业公馆泛光照明配电及控制等工作内容。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为准。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项目泛光照明工程供应及安装(包括但不限于图纸优化及深化配合工作、灯具样板制作、材料供应、材料运输、吊装、保管及安装、泛光照明施工、现场协调、现场材料检测、工程资料及验收、成品保护、工完场清、垃圾清运出场至总包指定地点、对外协调、交付验收、保修等)。所需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格中。 2.5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3.1.1须具有 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信誉要求:不存在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的情形; 3.1.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4所有投标人(无资质企业除外)应具有针对本标段的《成都市建设领域市场主体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成都市建设领域从业人员信用记录(评价)网络登记表》(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均应具有)。 3.1.5 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6财务要求:无财务要求; 3.1.7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近年(2021年10月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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