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照明

保标招标 > 城市照明 > 招标信息 > 株洲市城市照明中心株洲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株洲市城市照明中心株洲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 2024-12-05
株洲市城市照明中心株洲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05日
株洲市城市照明中心 的株洲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区市政照明设施设备更新改造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株财采计[2024]000369号
3、委托代理编号:2988-20241204-873
4、采购项目预算:39,163,617元
支持预付款,预付比例:%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6、评标方法: 01最低价法03综合评分法
7、合同定价方式: 01固定总价 02固定单价 03成本补偿 04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项目整体服务期限为6年,其中包含1年改造期(2025年11月前完工)。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投标保证金:采购项目预算的1.99%;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最高限价(元)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元) 节能产品 进口产品
包1 39,163,617 其他照明设备 详见采购需求 1 39,163,617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专门面向: 02中小企业 03小微企业 04监狱企业 05福利性单位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
包1:

(1)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要求供应商无不良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提供在以上网站的查询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备2个同类业务业绩。同类业务业绩范围含照明设施维护,须提供同类业务业绩合同。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尊贵的用户您好,以上正文后半部分为隐藏内容,完整详情请咨询客服:18995537323(同微信)

更多商机详见官网:https://www.gov-bid.com/ <-------点击跳转至官网

文章推荐:

沭阳县颜集镇花晏村村组道路新建路灯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厦门湖滨里-1期-泛光照明工程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集中投放点升级改造项目网上询价公告

铜官大道北段(杨村路-翠湖一路)路灯增补工程招标公告

更多商机查看,下载保标APP

扫码关注小程序,获取商机更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