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塘厦镇石潭埔社区内路灯能源管理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哈弗大厦5楼A501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2月3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DSY-2024047
项目名称:塘厦镇石潭埔社区内路灯能源管理项目
预算金额:81.27983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81.27983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服务期 | 项目地点 |
1 | 塘厦镇石潭埔社区内路灯能源管理项目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料:(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文件中须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的财务状况报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表;或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条件承诺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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