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编号:BB2024WHGCZ0901
二、项目名称:五河县城镇道路及公共区域照明设施改造提效工程(一期)
三、项目实施地点:五河县境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五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五河县城关镇内环北路93号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八、项目内容、项目规模、项目性质、实施时间、工程预算
1.项目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城区主干道高压钠灯进行节能改造,钠灯更换成LED灯头;公园景观灯改造为太阳能灯,更新老旧太阳能灯,改造配电箱、路灯箱变以及电缆线路等配电控制系统;社区背街小巷更新老旧太阳能灯、改造钠灯、新增太阳能灯,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项目规模:对五河县现有市政道路2000余盏钠灯,新浍河公园、龙河公园等公园景观灯,城区公共场所(背街小巷)、老旧小区和保障性住房等区域灯具进行更新改造。更新设备共计约5000台(套),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项目性质:工程类
4.实施时间:2024年12月
5.立项批准部门文号:五发改投资(2024)120号
6.工程预算:1096.937791万元
九、计划工期:260日历天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要求
(1)资质: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业绩:无要求。
2.项目经理要求
(1)执业资格: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注册在投标人所在的单位。
(2)业绩:无要求。
3.技术负责人要求: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4.是否接受联合体: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电子证照
(1)投标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可同时选择以下方式提交:①使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基本信息、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接口获取政务数据;②使用传统影印件上传。
(2)获取的电子证照信息与从省市场主体库获取的信息、投标人上传的传统影印件效力相同,请各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自行调用,并做好相关数据核验工作。如遇获取电子证照数据与实际不一致的,以上传的传统影印件为准。
6.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按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本项目为预留份额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2011)300号)规定执行。本项目企业行业类型为:建筑业。
(1)若投标单位是中小微企业的,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若项目投标单位非中小微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项目中标后,依据项目特征将项目中的部分工程依法分包给中小微企业(预留中标金额不少于4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中小型企业,并且预留金额中的60%金额非主体工程合法分包给小微型企业),需要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分包单位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招标文件。
(3)中标后由招标人督促中标人执行面向中小微企业预留采购份额的情况。
十一、项目范围
本项目全部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等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十二、标段数:1个
十三、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12月18日
十四、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以下媒体发布:
蚌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bengbu.gov.cn);
五河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wuhe.gov.cn);
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网(http://ggzy.ah.gov.cn)。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5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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