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东丽区水务综合服务中心 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东丽区合流制改造二期工程的管线切改及调水工程 (项目编号:DLGP-A-2024035)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东丽区合流制改造二期工程的管线切改及调水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市东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业务室二(天津市东丽区丽锦道136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1月15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LGP-A-2024035 项目名称:天津市东丽区排水防涝一期工程--东丽区合流制改造二期工程的管线切改及调水工程 预算金额:297.9884万元 最高限价:297.9884万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7月30日(具体内容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分5包,均采用以下规定:(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三)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四)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五)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节能产品采用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审方法。(六)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12:00前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分5包,均采用以下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所有证明材料应为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影印件,并与投标文件装订在一起一并提交):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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