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 :RYZB202501-0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绿化、市政、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养护工程 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长春新区港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5年绿化、市政、路灯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养护工程施工
2.2 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2.3 招标范围:一标段:完成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街路、苗圃、公园绿化维护及部分公共绿地乔木、灌木、纹、地被、时令花卉、补植提升、古树、园路、广场铺装、景观灯、零星工程等园林绿化维护养护施工;二标段:完成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主要街路维护养护,包含街路灌缝、边石修复、收水井清掏、雨污水检查井清掏、雨污水管线疏通、雨水槽清淤等工程、防汛及零星工程等,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三标段:完成临空区路灯维护工程施工,内容包括路灯、高杆灯、景观灯、信号灯箱变及交通附属设施维护,线路排迁、新建等工作,临空经济开发区区内重点街路的亮化、指示(站)牌、精神堡垒、景观、围挡等部件的设计制作、新建更换、刷漆、维护、养护及重建,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
2.4 施工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2.5 项目地点:长春临空区域内
2.6 质量标准: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2.7 最高投标限价(折扣系数):1.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资质要求:二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1)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2)根据《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宜的通知》(吉建管〔2023〕23号)文件要求,吉林省住建厅核发建筑业企业三级总承包、三级专业承包资质,自2024年7月1日起,原资质许可机关不再受理资质换证申请,相应证书逾期自动作废。(3)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3 项目管理机构要求:一标段施工项目负责人:1人,须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的高级及以上职称,应无在建工程,否则将否决其投标。项目负责人须提供所在单位自购买招标文件月份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证明,社保由劳务派遣公司代缴的,另须提供投标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委托代缴合同;二标段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三标段项目经理1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熟悉工程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企业需出具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并由项目经理签字的无在建承诺书)。
3.4 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度 (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 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真实合理有效。(新成立的公司提供现有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5 信誉要求:
( 1)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招投标和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 2)投标人2021年至今在信用中国网站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未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即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未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未列入行贿犯罪档案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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