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先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采购人)委托,拟对万春镇先锋村村道亮化工程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C01112420250018
2.采购项目名称:万春镇先锋村村道亮化工程项目
3.采购人: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先锋村股份经济合作联合社
4.采购代理机构:四川中发时代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上级资金,预算金额:167953.94元(大写:壹拾陆万柒仟玖佰伍拾叁元玖角肆分),招标控制价:167953.94元(大写:壹拾陆万柒仟玖佰伍拾叁元玖角肆分)。
三、采购项目简介
本工程为万春镇先锋村村道亮化工程项目。(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磋商邀请在成都农村产权交易所官方网站(https://zc.cdaee.com:18080/ygcg/)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的供应商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3.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 〔2016〕 125 号) 的要求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 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www.ccgp.gov.cn) 、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l)、中国市场监管行政 处罚文书网 (https://cfws.samr.gov.cn/) 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行政处罚单位、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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