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市三七市镇三七市村路灯改造工程 已由 余姚市三七市镇人民政府 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 自 上级补助及村自筹 ,发包人为 余姚市三七市镇三七市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市宇丰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发包 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发包。
2. 项目概况与发包范围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90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主要为杆高3米庭院灯安装16套,杆高6米单挑路灯安装21套,杆高8米单挑路灯安装14套,三七市村各自然村100WLED挑壁路灯(路灯外挑1.2m)更换维修约400套及相应的电缆及控制箱布设等。建设地点:位于余姚市三七市镇三七市村。
2.2发包范围:路灯安装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次发包建安工程造价:800912元。工程承包方式:施工总承包。
2.3施工总工期:9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验收评定标准。安全要求:合同工期内无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无人员伤亡。
3. 竞包人资格要求(一)竞包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2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竞包人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至竞包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6 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数量:1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4. 发包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竞包者,请于2025年3月26日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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