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鄞州区第二医院医共体咸祥分院迁建工程泛光照明工程施工 已由 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 批准建设 , 项目代码为 2201-330212-04-01-978473 , 建设资金来 自 财政专项债资金和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共同筹措解决 ,出资比例为 100% , 招标人为 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委托代理机构为 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 ,现对该项目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总建筑面积 35388.27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5056.0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10332.26平方米,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地下室(一层)、1#综合楼、2#综合门诊楼、3#垃圾房、4#门卫等功能区域等工程 ,建设地点: 位于宁波鄞州区咸祥镇西宅村 。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照明灯具布置、照明配电及控制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
本次招标控制价: 502796元 。
2.3施工工期: 60 日历天。
2.4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
2.5安全要求: 合格,并配合总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 及以上资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经理:
3. 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 机电工程 专业的 贰级 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类证书。
3.4 至投标截止之日,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
(三)其他:
3.5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C类);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
5.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板块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鄞州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2024年02月26日0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板块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沧海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 9 号嘉恒广场 B 座 10 楼
联 系 人:朱宇超、陈懿倩
电 话: 0574-877273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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