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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 (js-13-d4部分)泛光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2-05

项目编号:YZ-QTJY(2024)-037

1. 招标条件

鄞州区JS-13-d4/e1/e6(姜山镇核心4号)地块项目已由宁波市鄞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301-330212-04-01-138512,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委托代理机构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泛光照明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277829万元,建设规模:本工程建设用地面积4497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43599.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108859.57平方米,共15个单体(1#3#26层、2#10#24层、4#6#27层、7#8#25层、9#21层、11#13#1层、14#114-2为二层),一层地下室建筑面积约34740.1平方米,建设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姜山镇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泛光照明工程等施工及保修期的服务(不含14#-1泛光照明内容,具体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控制价:1290692元

2.3施工总工期:满足总包单位施工进度要求

2.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安全要求:合格,并配合总承包单位达到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的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类证书。

(三)其他:

3.4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得少于 1 人,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5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具有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且限制在宁波行政区域内投标的违法行为记录,并在处罚有效期内的情形。

4. 招标方式

4.1公开招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本项目为CA全流程电子交易项目,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进行企业注册和办理CA锁,然后登录该系统参与下载招标文件等业务操作。CA锁办理,请联系蔡工1.13064780575,2.4000878198。

5.2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板块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中下载本标段对应的招标文件等附件。请于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以下载成功时间为准)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备注:投标人可根据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系统中的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下方的招标文件下载记录来确认招标文件是否下载成功)。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招标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前在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中-其他交易系统模块完成支付,否则,招标(代理)人将拒绝其投标。

5.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本项目投标文件仅包括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下列方式递交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3月4日09时30分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其他交易板块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CA电子签章的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

6.2逾期未成功上传已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6.3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标系统名单中未显示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并被拒绝参与后续的开评标流程。开标时,需投标人自行持CA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宁波市鄞州区基层小型平台https://yinzhou.hibidding.com/web/home将投标文件解密,若无法用CA锁解密成功的,则按否决其投标处理。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鄞投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单位)

浙江新中源建设有限公司(总承包单位)

招标代理人:中冠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高新区新晖路155号东城国贸18楼

联系人:许爽、唐虹波

联系电话:0574-87298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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