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名称: | 魏县2024年漳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基本照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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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编号: | M1304005025000288001001A01 | ||||||||||||||||||||||||||||||||||||||||
招标内容: | |||||||||||||||||||||||||||||||||||||||||
魏县2024年漳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基本照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魏县2024年漳河乡村振兴示范带基本照明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 已由 魏县行政审批局 以 魏审批研字[2024]030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魏县乡村振兴局 ,建设资金来自 上级衔接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魏县乡村振兴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魏县县域内 2.1.2建设规模及内容:建设内容为更换及维修贺祥社区、和顺社区等6个社区太阳能路灯及在漳河两岸安装太阳能路灯,其中沙口集镇贺祥社区360盏,和顺社区23盏;野胡拐乡洪湖社区38盏:南双庙镇江庄社区256盏,郭吕新村31盏:前大磨乡户村社区17盏;漳河两岸1300盏。2.1.3计划工期:60日历天,其中设计15日历天;45日历天。2.1.4质量要求:设计质量标准:满足相应设计深度,符合国家设计规范要求;施工质量标准: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家数不得超过2家,且各成员至少满足3.1.1资质要求(2)和(3)中的1项。②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其中承担施工任务的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在项目中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03-21 00:00 至 2024-03-26 00:00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04-11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hebeieb.com)、魏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183.196.91.176:9001/sszt-zyjyPortal/)、八方电子招投标平台(https://www.bafanghaoda.com/) 上发布。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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