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海宁双漾里社区(双漾里项目)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亮化工程
· 2024-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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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亮化工程(工程名称)招标公告 嘉兴海宁双漾里社区(双漾里项目)(项目名称)已海宁市发展与改革局以2106-330481-04-01-882956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海宁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嘉兴市银建工程咨询评估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亮化工程(标段名称)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投资估算约1065万元,工程概算约1065万元,其中建安工程造价约1065万元,建设规模:本建设工程为1#-22#楼单体建筑的亮化工程,包括投光灯、洗墙灯、线条灯、灯带等,建设地点:海宁市海洲街道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 2.2招标范围:海宁市文苑路东侧、联合路北侧项目亮化工程,主要包括但不限于管线敷设、灯具及照明控制系统安装等,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984.5672万元。 2.3施工总工期:425日历天(2025年06月30日前完成并通过验收)。 3.1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书; 3.3?自2019-01-01以来承接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为600万及以上的房屋建筑亮化或建筑景观亮化工程业绩;注:(1)时间要求: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2)投标人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协议书(或中标通知书(经备案)或非招标备案表(经备案)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施工许可证)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若工程项目以总承包形式招标的,另须提供可以证明建筑亮化部分规模、造 价的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中须反映工程内容及造价等相关信息。如以上证明材料未能反映招标文件要求的,可按不利于投标人的处理方法处理。3.4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5?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6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如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7□(招标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的其他要求)。 3.8?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的规定; 3.9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严重失信名单(以全国和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为准); 3.10?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招标投标失信黑名单(以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披露期内的失信黑名单为准); 3.11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01-01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上述3.9-3.11条内容无需提供网页截图或证明,只需在投标承诺书中进行承诺即可。 5.1本项目招标文件(含图纸)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5.2招标文件下载网址:潜在投标人登录http://117.149.147.223:8081/TPBidder/memberLogin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5.3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2024-03-27 至2024-04-16 09:00。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4-16 09:00,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浙里公共资源交易数字化交易平台(海宁)。
附件: 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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