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路灯照明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路灯照明项目已由邢台市任泽区行政审批局以任行审投资批[2024]1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自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任泽区大屯村等 113个村。2.1.2建设内容:大屯乡大屯村等17个村、骆庄乡东望等5个村、任城镇小东吴等9个村、辛店镇双蓬头村等11个村、永福庄乡永一等16 个村、邢家湾镇环水村等16个村、天口镇天口村等 17 个村、西固城镇赵村等 22村。在任泽区8个乡镇113个村安装太阳能路灯9256盏。2.1.3质量标准:竣工验收合格(达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4工期:12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该工程的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信誉要求: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对投标企业是否有不良记录上网查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1.3其他要求: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提供与招标人无利害关系承诺书。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本项目实行双盲评审,全面实施评审专家盲抽 、全面实行招标项目盲评。 盲评 即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施工组织设计 (采用暗标盲评方式的编制),技术标 (暗标部分) 不允许有涂改和行间插字等及能反映投标人标识的内容,否则视为技术标有反映投标人标识内容,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3.1.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4-19 00:00至2024-04-25 23:5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或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5-10 14:0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邢台市任泽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邢台市任泽区乡村振兴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云策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任泽区人民街389号 | 地址: | 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新兴东大街251号巨业大厦西楼1702室 |
邮编: | / | 邮编: | 054000 |
联系人: | 张鸿彦 | 联系人: | 张鹏 |
电话: | 0319-7517656 | 电话: | 0319-8202518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hbyczbdl@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中国工商银行邢台市新华支行 |
账号: | / | 账号: | 0406000209300120255 |
2024年路灯照明项目的内容进行调整修改,故终止本次招标。待重新修改标的内容后再进行招标,凡有意继续参加投标者,请关注后期的招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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