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县御临镇石子、石龙村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路灯安装工程询价采购公告
我镇邻水县御临镇石子、石龙村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资金路灯安装工程,经县水务局批准同意,以邻水务发〔2024〕45号文件下达建设计划。现拟采取询价采购的招标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主要建设内容及建设标准:
1.建设内容:
石子村150盏、石龙村100盏。
2.建设标准:
(1)灯杆标准: H=6m.壁厚3mm.口径60mm+ 130mm.臂长1m.法兰250mm*250mm*10mm采用锥锌管;
(2)太阳能板: ≥80w多晶硅;
(3)锂电池: 12v60ah ;
(4)光源: ≥ 50w;
(5)防护等级IP65 ;
(6)使用寿命 ≥50000H;
(7)质保2年;
(8)工作模式:光控+时控,雨天持续7天以上;
(9)路灯基座埋深60cm以上,由C30混凝土浇筑而成;埋设预制件(焊接件长26cm*宽26cm)。
(10)路灯主要安装在村民生活的庭院内,禁止安装在无人居住的村组干道两旁。
(二)建设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
(三)最高限价:25.00万元;
(四)建设地点:邻水县御临镇石子、石龙村;
(五)资金来源:202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扶专项资金;
(六)验收及资金拨付:工程如期或提前完工后,经施工方申请,御临镇政府组织石子、石龙村完成初步验收,并报县县水务局完成工程量复核,且质量合格后,依序拨付至合同总金额的97%进度款,同时扣除合同金额3%作为质保金,待质保期满2年后无息支付(质保期为县级行业主管部门验收时间起,计算2年)。
二、报名资格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营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研发、制造、销售及安装太阳能产品;照明器具制造、销售等相关字样;
(八)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内实施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保证连续阴雨天气7天及以上仍能正常工作的证明材料(需业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盖公章或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CNAS检测报告,现场查验原件,不装入资格响应文件内);
(九)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三、报名须知
(一)时间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5月11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持单位密封胶装成册的《资格审查文件》正本全套资料,到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村建办报名,逾期送达恕不受理。
(二)报名时需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1)单位介绍信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资料原件;
(2)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到场的无需提供授权委托书);
(3)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
(4)单位有效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5)近3年从事太阳能路灯安装项目且合同资金在25.00万以上业绩1个(提供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县级验收报告)复印件;
(6)保证连续阴雨天气7天及以上仍能正常工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需业绩所在地镇人民政府及以上部门盖公章);
(7)为保证2年以上的质保售后服务,投标人必须在邻水县域内设有办事处及相关售后机构,并提供企业登记证明材料。
(三)资格响应费用收取:
本次招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四、签到及开标时间
2024年5月13日16:30-17:00在御临镇人民政府1楼会议室签到;2024年5月13日17:00审核资格;17:15开标。
相关说明:1.资格审查文件内容必须真实有效,严禁编纂造假;一经查实,将立即取消中标人资格,并启动追责程序;2.资格审查文件须在相应位置加盖公章,未盖章或局部未盖章均为无效投标资料;3.按照顺序胶装成册并加盖密封章;4.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查验原件(若是法定代表人签到及资格审核的,则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否则不予签到及资格审核);5.资格审查文件审查事项必须清晰可辨,否则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6.本项目要求提交的近3年业绩计算时间为:自2022年5月13日至2024年5月13日);7.本项目资格响应必须达到3家及以上方可开标;8.工程量清单及投标报价单(模板)详见附后。
五、招标事项
该项目实行前3名中标法,第1名如未按照要求履行履约保证金制度、未购置民工意外险、未按期签订合同及进场的,由第二名、第三名中标人依次递补履约。
相关说明:在资格审核通过的报名单位中进行现场报价,以最低价确定成交供应商(潜在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采购方现场组织抽签确定成交供应商;对于投标报价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恶性竞争行为的潜在供应商,取消投标资格。)
六、履约事项
中标公示3日后且无异议,中标单位须在1个工作日内按项目发包价5%缴纳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可以以现金、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形式提交(包括网银转账,电汇等方式),并凭相关票据在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经发和村建办签订施工合同;项目完工且合格验收,该履约及民工工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单位无故延迟工期,未在规定时间内完工并申请验收的项目,应扣减工程款。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地 址:邻水县御临镇锦绣路1号
联系人:曹先生(15182047529)(业务咨询)
刘先生(13882659518)(财务咨询)
八、纪检监督
联系人:钟先生(0826—6907580、13541850282)
邻水县御临镇人民政府
2024年5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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