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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招标公告

· 2024-05-09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05-04-01-734787

投资项目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

招标项目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标段(包)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项目位于广州大桥南至猎德大桥南的珠江南岸滨水段,北接海心桥,南接广州塔。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范围及规模

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为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与智慧导引系统设计、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设计、安防设计、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外电(含临电)、外水(含临水)、等专业的图纸、计算书的编制工作。同时,需负责统筹、配合项目涉及的其他专项设计,做好对接预留等相关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需配合完成:配合建设单位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所有报建报批工作。设计人应负责上述各专业施工图审查的相关事宜及提供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并确保施工图审查最终审批通过。
设计人应提交符合本工程实施条件及实际工期和造价控制要求的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工程实施及造价控制要求。
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配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做设计变更及答复相关施工联系单,及时协调现场情况,解决随时出现的施工问题。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招标内容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已由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440105-04-01-734787) 批准建设,项目单位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概况

2.1.1 招标项目名称: 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设计

2.1.2 工程建设地点: 项目位于广州大桥南至猎德大桥南的珠江南岸滨水段,北接海心桥,南接广州塔。

2.1.3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 建设总面积约为11.3万平方米。 以高标准、高水平、高起点打造面向世界的 世界级城市客厅 为高标准的建筑环境设计 。建设内容包括国际媒体港与海心桥广场一体化提升、广州塔北广场建筑及景观提升改造、黄埔涌西广场、广州大桥及猎德大桥桥底空间等环境提升、有轨电车迁改后工程、广州塔路及阅江西路的部分区域道路提升、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沿线以及广州塔西广场提升(上述建设范围可由建设单位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2.1.4 规划用地文件: /

2.1.5 项目批准文件: 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4-440105-04-01-734787)

2.1.6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1.7 投资总额:总投资约40100.76万元,建安费约20577.9万元(其中 主体建安费19077.90万元,管线迁改工程建安费1500.00万元)。

2.1.8 标段划分: 本项目设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

2.2.1 招标范围及招标内容:本项目设计服务内容为阅江路(广州大道-猎德大道)品质提升项目(周边整治及景观提升)所涉及建设内容的全部设计工作。

工程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景观设计、建筑设计、结构设计、机电设计、海绵城市设计、泛光照明设计、标识与智慧导引系统设计、交通工程及交通疏解设计、安防设计、管线迁改设计、智能化设计、外电(含临电)、外水(含临水)、等专业的图纸、计算书的编制工作。同时,需负责统筹、配合项目涉及的其他专项设计,做好对接预留等相关设计工作。

设计单位需配合完成:配合建设单位与各相关政府部门的所有报建报批工作。设计人应负责上述各专业施工图审查的相关事宜及提供相关设计文件资料,并确保施工图审查最终审批通过。

设计人应提交符合本工程实施条件及实际工期和造价控制要求的工程概算文件。施工图设计成果应符合相关工程实施及造价控制要求。

施工配合工作包括施工前技术交底,图纸会审;施工期间现场技术指导,配合现场具体情况及时做设计变更及答复相关施工联系单,及时协调现场情况,解决随时出现的施工问题。

具体详见设计任务书。

2.3 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 564.78万 元( 其中主体工程设计费534.83万元,管线迁改工程设计费29.95万元 )。

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否则由评标委员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与招标人过去3年内无合同履约纠纷,没有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

[注释] 合同履约纠纷是指招标人过去3年内曾与投标人签订合同,并且对投标人不满意。不得参加投标的情形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条。

3.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有以下①②项设计资质:①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建筑设计事务所资质;②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香港企业独立参加投标的,须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满足本项目要求。

注:(1)《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2018修订)》、《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资质分级标准补充规定》(建设〔2001〕178号)、《工程设计资质标准(2016修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资质管理规定实施意见(2016修订)》、《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促进建筑工程设计事务所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市〔2016〕261号)填写。要求同时具备2项或以上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

(2)工程设计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等相关规定执行。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3)香港企业备案的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详见链接:http://zfcxjst.gd.gov.cn/xxgk/wjtz/content/post_3137220.html)确定。香港企业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3.3 外国或澳门、台湾的设计企业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香港企业如不单独参加投标,也必须选择一家符合上述条件的企业进行合作设计。

3.4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建立企业信用档案,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设计企业信息录入指引》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077285.html)。

3.5 投标人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主办方提供)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在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且备案的业务范围符合本招标项目对项目负责人要求的香港专业人士。

注:(1)香港专业人士的备案业务范围依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香港工程建设咨询企业和专业人士在粤港澳大湾区内地城市开业执业试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20〕1号)确定)。香港专业人士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应执业证书及备案证明资料扫描件。

(2)根据《全国注册建筑师管理委员会关于开展使用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注册证书工作的通知》(住建[2021]2号)要求,自2022年7月1日起,一级注册建筑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各投标人须提供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电子证书打印签名件,电子证书应当符合相关文件规定,若投标人提供的一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持证人注册建筑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投标人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超过2家,需签订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投标登记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联合体由以承接建筑设计任务的一方为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牵头人正式员工。联合体各方(包括牵头方及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单位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7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按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比对结果进行评审)。

3.8 其他要求: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已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名盖章《投标人声明》。

4.未中标单位经济补偿及补偿金额

本工程不设投标补偿,投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

5.发布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获取:

5.1 发布招标公告时间(含本日): 2024年05月09日11时00分至2024年 05月3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4年05月09日11时00分至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 本项目招标文件随招标公告一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招标文件一经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视为送达给投标人,招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5.3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资格审查。

6.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6.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交易平台网站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上传后,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递交回执通知。递交时间以递交回执通知载明的传输时间为准。

6.2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交易平台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3 提交投标文件光盘备用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递交时间: 2024年05月30日09时45分至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2开标室。

投标文件光盘(备用)1个。(电子光盘需按规定封装。投标人将数据刻录到光盘之后,投标前自行检查文件是否可以读取。)

投标文件解密时间为 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30日10时 30分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关于全流程电子化项目的相关指南进行操作。

6.4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5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开标,在交易平台上公开进行。开标开始时间: 2024年05月30日10时00分 (与投标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邀请所有投标人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投标人参与电子开标的具体操作详见交易平台发布的相关操作指引。

6.6 本项目各项投标活动具体可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查询具体的时间和场地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建设工程专栏中的项目查询(日程安排、答疑纪要),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相关信息。

6.7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不足3名时,招标人有权:

(1)发布公告延长接受投标登记时间。在延期投标登记时间内,已投标登记申请单位的资料仍有效并可自行补充资料,未投标登记的申请单位可根据公告的约定参与投标登记。

(2)依法重新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zbtb.gd.gov.cn/#/index)、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广州国企阳光采购信息发布平台(http://ygcg.gzggzy.cn/)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

8.其它事项

8.1 投标时是否需要提交设计模型: 否。

8.2 投标人可通过http://map.baidu.com选择satellite(卫星图象)观察本项目的周边环境。

8.3 项目的其他情况在设计任务书中详细介绍。本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更详细的信息以招标文件为准。

8.4 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资格预审公告、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 黄工

电话: 020-31154054

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注: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通过线下或线上的形式提出异议。线上提出异议的,应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招标人也应通过交易平台答复线上提出的异议。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8.5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现场考察,由投标人自行考察。

8.6 《投诉处理决定书》和《行政处理决定书》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上公布的,视为送达其他与决定书有关的当事人。

8.7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 一年内 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 )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3 )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4 )存在因过错行为被生效法律文书认定承担违约或侵权责任的。

8.8 前期服务机构名称:华南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艾奕康设计与咨询(深圳)有限公司(方案深化成果编制单位),广州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有限公司(建设方案编制单位)。

注:如果有前期服务机构,应公开披露其名称。如果前期服务机构参加本次投标,应将本公告发布前最终完成的工作成果(含电子文件)在投标人购买(或下载)招标文件的同时提供给所有投标人参考,否则前期参与的服务机构中标无效。

8.9 设计服务期: 详见合同约定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 510016、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联系人: 黄工

电话(手机)号码: 020-31154054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


招标代理名称: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邮政编码、地址: 510520、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2室

联系人: 黄工

电话(手机)号码: 020-38284057

传真号码: /

电子邮箱: gdcjzd@163.com


交易服务机构名称: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 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4楼

电话(手机)号码: 020-28866076

传真号码: 020-28866141

网址: http://www.gzggzy.cn


招标管理机构名称: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邮政编码、地址: 510635、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3楼

电话号码: 020-28866213

传真号码: /

网址: /

2024年5月7日

工期(交货期)

详见合同约定

最高投标限价

5647800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详见招标公告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gzggzy.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5-09 11: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0 10: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5-30 10: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线上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5-30 10:00:00

开标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第02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新中轴建设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17号流花展馆15号馆

招标人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020-31154054

招标代理机构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龙洞创艺三巷1号222室

招标代理联系人

黄工

联系电话

13533226796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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