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概况:
因在建工程项目和生产施工需要,我公司拟对《设施公司部分项目亮化工程年度劳务协作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进行评审,欢迎有意向合作的合格投标人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2、主要劳务协作内容:
(1)劳务协作范围:各项目亮化工程年度劳务协作,含路灯信号灯等管道敷设、路灯信号灯等电线敷设及接电、路灯信号灯等安装及亮化、手井砌筑等施工内容(含零星应急项目施工)。
(2)劳务协作期限:2022年10月20日-2023年12月31日。
(3)劳务协作地点:昆山市境内
3、投标人资格预审:
(1)投标人必须是依法工商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的实体企业,可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与义务的组织,能开具正规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道路工程/市政工程/城市照明工程/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信号灯工程、劳务服务等项目内容(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投标人须持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有效资质(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具有同类型项目施工经验,提供近三年以来造价300万元及以上同类型业绩证明至少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结算书或竣工报告等证明材料);
(5)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使用的渣土运输车辆、工程车辆不少于3台,挖机不少于1台(所有车辆含市区通行证,自有车辆须提供持有证明文件,租赁车辆须提供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
(6)要求本项目拟投入人员中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施工班组(队伍)不少于2组(队)、每组(队)不少于5人(须提供相关人员近半年社保记录及工资发放证明);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施工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投标活动(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截图,须体现股东及出资信息);
(8)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或者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万元以上数额罚款的信用记录。处罚生效日至递交(响应)文件日未满三年的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提供网站对应查询截图);
(9)招标人保留实地考察投标人的权利。
4、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人须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要求编制投标文件。
(2)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副本各1份。
(3)投标文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中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投标人须将投标文件编排及装订成册,并使用密封袋将投标文件进行密封,密封袋上写明招标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如果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或盖章,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标书。
(5)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指定地点。
5、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通过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ktdc.cn/index.asp)随时查看有关该项目招标文件的答疑、补遗内容,内容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为准。
(2)投标人须对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投标人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其入围资格,并且未来2年内不接受此投标人的投标报名。
6、 投标人报名及文件递交:
(1)报名方式:本次招标采用现场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①投标报名记录表(格式详见附件)②营业执照及资质证明复印件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⑤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⑥类似业绩证明⑦拟投入使用车辆清单及附件⑧拟投入人员名册及附件⑨相关网站截图(以上报名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3)招标文件费:人民币陆百元整(¥600),售后不退。报名材料经招标人审核通过后,投标人向招标人缴纳招标文件费(缴纳方式:公对公转账,缴款时须备注拟投标的项目名称,不接受由非投标人及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为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行为,招标文件费售后不退)。招标人核实投标人招标文件费缴款信息后,通过网络方式(邮箱/QQ/微信)将招标文件发送至投标人。
(5)报名及投标联系人:李工18801555502。
(6)报名及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昆山市古城中路336号二楼工程管理部。
(7)本项目报名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1日13:00
(8)本项目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4日13:00
7、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无;
履约保证金:定值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元),中标单位于签订合同前缴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不接受保函形式)。
8、付款方式:
中间计量支付--根据施工进度情况(招标人阶段性验收合格后),双方依照合格工程量签认中间结算资料,支付比例为当期结算的50%,尾款合同到期后一年内付清。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付款。
(1)监督电话:0512-50367268。
(2)监督信件地址:昆山交通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纪委收。
昆山市鹿通交通安全设施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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