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本工程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招标文件载明的南京智能开标大厅网址,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投标人自身设施故障或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 8.2、投标人必须签署《施工现场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承诺书》,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8.3、本标段实行电子招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资格审查及评标所需材料录入e 路阳光交易平台,并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具体内容详见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 8.4、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如不一致,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8.5、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以及社保机构出具近半年(2022年03月至2022年08月)投标人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材料{必须是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保证明材料(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若项目负责人属退休人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供养老保险金缴费证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上述材料的原件电子扫描件必须编辑在电子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6、根据《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6号)、《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不合格企业参加招投标相关事宜的复函》(苏建函建管(2019)233号),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公示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8.7、依据《关于开展南京市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的通知》(宁建建监字【2020】388号)文件,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资格要求资质的核查结果为不达标,仍在整改期的,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核查结果以南京市建委网站公示信息为准。 8.8、资格审查时,若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是被红牌、黄牌警示的单位和责任人,并在警示期内,将作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红、黄牌警示信息均以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的信息为准)。 8.9、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 (一)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二)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8.10、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投标人,本工程不接受其参加投标: (一)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二)因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未满的。 8.11、本工程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多于9个的,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9个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申请人参加投标。如果资格预审总得分相同时,按2019年和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低的排名在前;若资产负债率相同,由资审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数量少于9家的按宁建规字(2021)1号文规定执行。 8.12、投标企业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需到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办理2022年上半年《六合区建筑市场施工企业信用合格表》,并将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审查其他材料栏,否则视为未提供,并将导致资格审查不通过。(办理部门:南京市六合区城乡建设局建筑业发展科 联系电话:025-57754958) 8.13、本项目采用有限数量制资格预审,具体评分办法如下(满分100分): 8.13.1、工程奖项(满分30分) 企业承担的工程获得省优及以上奖项的得30分,获得省辖市级市优奖项的得20分。 注:1)以上奖项最多计算1个工程,最多30分;2)国优工程如鲁班奖、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颁发的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土木工程学会与詹天佑土木工程科技发展基金会联合评审的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大奖等。省优工程如由国内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市优工程如由地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相关协会评审的优质工程奖。3)获得工程奖项的有效期按照下列规定执行:国优工程3年,省优工程2年,省辖市级市优工程1年。获奖时间以发证或者发文之日为准,发证、发文时间不一致的,以发文的时间为准,时间以资格预审截止时间往前推算。提供有效的获奖证书或者获奖文件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2、认证体系(满分15分) ①、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②、具有有效期内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③、具有有效期内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5分。 (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3、信誉(满分20分) ①、企业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A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20分; ②、企业具有相关主管部门或第三方机构颁发的AA信用等级且在有效期内的得10分; ③、其它不得分。 (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录入的信息为准,无法录入e路阳光交易平台中的,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4、财务状况(满分20分) ①、2019年和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60%,得20分; ②、2019年和2020年,60%≤企业资产负债率<70%,得10分; ③、2019年和2020年,企业资产负债率≥70%的,得5分。 (注:净资产以企业2019年度和2020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数据为准,须将企业2019年度和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原件扫描上传至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 8.13.5、项目负责人答辩(满分15分) 拟派项目经理答辩,拟定题目两个,每题 7.5分,根据申请人答辩进行打分。资审委员会根据项目情况,对拟派项目负责人的答辩的主要内容进行考评打分,答辩对应的得分每题为(区间分)6.75≤优≤7.5分、6≤良<6.75分、5.25≤中<6分、无:0分;分值末尾取小数点后两位。未答辩的不得分,除未答辩或出现重大失误外,每题得分不少于5.25分。(由评审委员会出题,项目负责人现场书面作答,答辩采用暗标评审,答辩内容不得出现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任何字符和徽标(包括文字、符号、图案、标识、标志、人员姓名、企业名称、投标人独享的企业标准或编号等),相关人员姓名应以职务或职称代替。时间不超过30分钟)(满分15分)。 8.14、本工程资格预审时无人员到场要求,但需要进行项目负责人远程答辩,未按规定参加答辩的,将视为投标人自动放弃本标段的答辩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