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路灯工程已经批准,本工程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所需资金已落实。
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受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的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现通过公开交易邀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吴桥镇红河村路灯工程
2、工程地点:扬州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
3、招标范围:
(一)新增路灯控制箱(挂杆安装,手动,智能控制,其中手动主要用于调试和系统检修时使用;智能钟控采用天文时钟根据季节按存储的日出日落时间自动设定并控制路灯启停,是主要控制方式;满足验收要求),共计5台。
(二)新增单臂路灯LED-50w IP65,臂长1.5米,共计360盏。
(三)新增明配铜芯护套线BV-2*10mm2,共计4500米。
(四)拆除原有单臂路灯150盏。
以上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合格。若一次性验收不合格,按《扬州市江都区村级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验收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罚,并按要求进行整改直至验收合格。
6、本工程预算价为196374.37元,招标控制价(最高投标限价)196374.37元,投标报价不得高出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7、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8、付款方式:①财政奖补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奖补资金到位当年年底按规定支付。②业主自筹部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当年年底支付自筹部分资金的30%,第二年年底支付自筹部分资金的30%,第三年年底一次性付清自筹部分资金的余款。工程保修期间,若出现质量问题,招标人有权动用质量保修金进行维修。本工程中标价包含全额税款,招标人支付工程款时中标人需提供正式税票。
9、结算方式:本工程采用总价合同,合同价格固定包干,除区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变更及内容以外,合同总价不作任何调整。
10、因施工中发生的矛盾协调及赔青、设施损坏等情况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承包人自行承担。
二、报名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与企业资质相对应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7、投标人应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8、投标人在报名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9、投标人不属于正被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公示及报名时间、地点与需提供的资料
1、公示时间:2024年5月21日至2024年5月27日。
2、报名单位需先行在农村产权交易网上进行企业注册(注册网址http://app3.jsnc.gov.cn:8080/nccqjy/member/login.do)。投标人单位授权委托人按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资料进行现场审查及网上报名。
3、现场报名及审查时间:2024年5月27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30其余时间不接受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地点: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地址:扬州市江都区广州路82号)。
4、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共一式三份,具体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有授权委托书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企业营业执照
(4)企业资质证书
(5)项目负责人建造师证书及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7)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授权委托人、拟派项目负责人缴纳的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在职职工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已取消书面证明采用网上自助查询方式的,如当地社保管理部门明确的最大查询期与交易公告规定的月份不一致时,须提供社保管理部门的文件规定)
(8)投标人在报名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在线查询截图
(9)投标人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在线查询截图
5、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资料费300元/份,现金缴纳,售后不退还。
四、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对投标人递交的报名资料进行逐项审查,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全部具备且有效,任何资料缺项都将导致资格审查不能通过。
2、招标人将邀请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总数不足3家,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五、开标时间与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6月6日下午2:30,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2、投标及开标地点: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六、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500元。现场报名资料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须在2024年5月27日下午4:30前,按照会员中心提示的流程完成投标保证金缴款,并注明缴款事由。投标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的单位不得参加现场开标。农村产权交易项目保证金因报名人自身原因被江苏银行资金管理系统退回,责任自负。本项目成交后,未成交者在交易结果公示结束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中标者在合同签订后5日内退还投标保证金(原账户返回)。
缴纳方式:企业需用在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在线交易平台实名认证的基本户转账到此账户。
七、其他事宜
1、招标人按照评委会的书面评标报告中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未按本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免责条款:投标人应在投标前自行对工程现状、面积、质量、权属、真伪等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确认,并对自行确认的结果负责,本公告所介绍的内容由招标人提供,仅供参考。
3、投标人自行对项目施工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便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有关资料,勘察现场所承担的风险及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到现场实地勘察,应充分了解项目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任何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得批准,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投标人可参加2024年江都区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所有工程的投标,但在全区最多只能中5个工程且每个镇最多只能中2个工程。(按开标时间先后顺序依次评标确定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同一个镇投中2个一事一议工程,则在该镇本年度其他一事一议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已在全区合计投中5个一事一议工程,则在本年度其他一事一议工程中不再作为中标候选人)。
5、本项目详情解释权归: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6、本公告在扬州市江都区农村产权交易中心网(http://jd.jsnc.gov.cn/)发布,并同时在项目所在村公示栏张贴。
八、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陆先生 联系电话:13852527222
招标代理机构: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女镇南苑东路169号
报名联系人:姜工 联系电话:0514-86858968
扬州市江都区吴桥镇红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5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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