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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交通及照明工程招标公告

· 2024-05-2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锦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 已由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夷发改投资 [2021]110 准建设,建设资金为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 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为 宜昌康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交通及照明工程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夷陵区锦江大道。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锦江大道片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 ( 一期 ) 交通及照明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锦江大道与 中兴路 路灯、标志标牌及交通设备等。

2.2 招标范围 :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文件范围内的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 3 履约期限: 60 日历天。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2. 4 质量目 标: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 5 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全检查标准》( CJJ/T275-2018 )的合格标准,严格按合同专用条款有关安全文明施工条款的约定执行,避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项目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如下 ( 详细内容和要求见招标文件 )

3.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上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的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及以上 资质 证书或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 上资质 证书 (上传资质证书(印有二维码)原件彩色扫描件);

3. 3 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上传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彩色扫描件,如因办理年检证书在有效期内而不能上传原件彩色扫描件的,则应上传企业法人注册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安全监督机构开具的有效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如证书不在有效期内,则评委不予采信)

3. 4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证书上所记载的聘用单位应是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不在有效期内的,则评委不予采信;(上传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

2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同一工程相邻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除外)

3. 5 拟派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类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上传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3. 6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其他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员或质检员、施工员、资料员、材料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各 1 人。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和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管理人员,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和施工员须具有岗位证书,现场专职安全员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上传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资料员、材料员岗位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有效的带有二维码的职业培训合格证书信息截图,现场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或带有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上传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

3. 7 拟派本工程的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或质检员)和现场专职安全员)均须在投标人单位连续工作满三个月及以上,上传近三个月( 2024 1 月、 2024 2 月、 2024 3 月)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人(或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上传网上打印的带有二维码(授权码)和电子章的社保证明彩色扫描件;或个人社保信息查询网站的电脑截屏证明材料的彩色扫描件;或加盖社保主管部门印章的社保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

3. 8 投标人在 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开标结束之后,按照招标文件做好记录,截其查询网页,建立查询台账,并对查询结果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查询结果经交易中心项目负责人提交评标(评审)委员会,评标(评审)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不符合信用信息资格条件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审查不予通过。)

3. 9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3. 10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上传要求提供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委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进行网员注册,完成网员注册后,请于 2024 5 21 日至 2024 5 26 24 时止,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 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下载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 6 12 9 时。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至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机构(项目所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六、投标相关事宜

6.1 招标机构通过互联网在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 111 号夷陵国际 4 楼,宜昌市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组织解密工作,并在申请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 - 网上开标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前的准备工作。

6.2 申请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解密工作。在申请截止时间前,进入宜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使用加密其电子投标文件的实体 CA 锁、手机 CA 证书(标证通)或电子营业执照,具体操作参见宜昌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交易智库—办事指南,登录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平台 - 网上开标选择所申请标段参加在线开标,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机构的操作情况。

七、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宜昌公共资源交易数智一体化系统( http://ggzy.sc.yichang.gov.cn/ )上发布。

九、 联系方式

1. 招标人: 宜昌夷陵城市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夷陵区发展大道(黄金卡工业园区)

联系人: 覃红盛

电话: 0717-7822188

2. 招标代理机构:宜昌康正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宜昌市开发区大连路 9 号太平鸟创意园 A402

联系人:冯露

电话: 0717-6994765 / 18871716770

3. 行业主管部门:夷陵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 传真 ) 0717-7200519

4. 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夷陵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

电话 ( 传真 ) 0717-7820739

2024 5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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