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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门楣广告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6-03

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门楣广告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0947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门楣广告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机构编号:SZ-17-04A-2024-D-E10947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门楣广告工程项目。

2.2 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北京银行深圳分行宝安支行门楣广告工程项目,项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灯箱招牌、LED屏幕、发光字灯光及电源的制作及安装。具体以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中标人不能拒绝执行为完成本项目而需执行的可能遗漏的其他工作内容。

2.3 建设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香湾一路3号宝辰大厦裙楼商业01107-111,02201-206207A207B229

2.4 含税预算金额:本项目含税总预算为人民币39万元。

2.5 计划工期:30个日历日。

2.6 标段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有效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资质(须提供资质证书或相关证明文件);

②至少提供一个20211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的广告施工类业绩,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项目名称、合同范围、双方签字盖章等)等相关证明材料,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计入。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其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需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4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在最近三年没有出现招标文件中的承诺条款与中标后实际服务情况出现重大偏差等不良信誉记录;在最近三年内与北京银行及分支机构的项目合作过程中,没有出现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合同违约、泄露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需提供财务信誉承诺函);

3.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能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于2024530202464173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注册并登录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chengezhao.com/)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1)“注册”方式详见【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帮助中心-操作指南-注册指引】,注册成功后请登录,登陆后可在【常用文件】处下载《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

2)“项目报名”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投标人报名”)。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投标人可以采用以下方式缴纳招标文件费用:

(“购买文件、支付及下载文件”方式详见《投标人&供应商操作手册》-“购买文件”。)

可选择下列任一种方式支付招标文件费用:

a)网上支付:选择【网上支付】方式后,点击【提交】,使用微信或支付宝支付文件费用;

b)电汇:以转账方式支付文件费用,并在支付阶段,将“转账凭证”上传至【附件】处(转账凭证应备注说明“招标代理机构编号及项目简称”);

c)钱包支付:注册时自动创建“钱包账号”,充值后则可选择【钱包支付】方式支付文件费用。

4.4 在诚E招电子采购交易平台完成报名、可下载招标文件即报名成功。

4.5 如未按上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不接收该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的递交:递交纸质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6201430,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33E4号会议室。

5.2 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3 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4 投标保证金: 5,000.00元人民币

5.5 投标文件如采用邮递方式送达的,请务必提前寄出并通知招标代理项目联系人,保证投标文件在提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6、资格审查及正式投标人的确定方式

6.1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于开标后进行;

6.2 审查方法:本次资格审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次招标公告仅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s://testbulletin.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址:深圳市南山区深南大道9668号北京银行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址:深圳市福田区新闻路2号英龙商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号:3110910037672410947

联 系 人:刘归航、金煜尧、孙婉超、闵代道、何琴琴、金煜尧、童本锋、许雅思、王玮

话:1801875862713928484064

电子邮件:liugh2@gcbidding.com13928484064@139.com

招标人: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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