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门街高架工程、安通街打通工程、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路灯供电工程施工(二次)招标公告
备案编号:SZDLGC0001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门街高架工程、安通街打通工程、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路灯供电工程已由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哈发改审批[2020]145号、哈住建发[2021]
48号、哈住建发[2020]129号、哈住建发[2019]43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政府统筹投入,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门街高架工程、安通街打通工程、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路灯供电工程施工(二次)
2.2建设地点:北门街高架工程:哈尔滨市道外区,规划起点与滨北桥顺接,沿线跨越水源路、水泥路(水泥厂铁路专用线),下穿哈佳哈牡高铁、跨越北岗路、规划路、哈东路,终点在哈东路南侧300米处与同步实施的东三环快速路相连。
安通街打通工程:位于哈尔滨市香坊区,工程起点安通六道街,终点电碳路。其中,一期工程起点红星路,终点电碳路;二期工程起点安通六道街,终点红星路。
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位于香坊区,包含双榆街和拥军街。其中,拥军街南起电碳路,北至双榆街。
2.3建设规模:
北门街高架工程:新建箱式变电站4台及高压管线敷设等相关工作;
安通街打通工程: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及高压管线敷设等相关工作;
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新建箱式变电站1座及高压管线敷设等相关工作。
2.4 招标范围:路灯供电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施工、检验试验至供电完成所有工作内容。
2.5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式招标,定标方法为票决定标(直接票决定标),具体定标规则详见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 90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 11 月 11 日,计划竣工日期:2023年 02 月 09 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7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规范合格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378.300204万元;其中:北门街高架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88.540818万元;安通街打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121.020629万元;双榆地区道路工程(拥军街打通)工程最高投标限价68.738757万元。
2.9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一个标段。
2.10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1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三级(含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同时具备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含五级)及其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具备机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已注册到投标单位);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的拟派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以投标截止日当日的状态为准)
3.2.4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2年06月至2022年08月)的社保记录,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哈尔滨市企业应提供社保证明的查询方式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外省、市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查询网址及相关信息,包括社保号、身份证号、密码、查询步骤截图或可查询条形码等以便于进行核实,国家规定的六类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2.5投标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黑建规范〔2020〕8号)文件规定,以不低于上述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对中标人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
3.3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近3年(从投标截止日起算前三年)无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进行查询,如果有行贿犯罪或参与围标串标行为记录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3.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截止日之前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3.3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下同)投标人(投标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不得存在不良行为、或被列入黑名单记录、或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的记录(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为准)。
3.3.4投标人须提供拟投标企业无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承诺书,以证明投标人没有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以投标截止日哈尔滨市政府网站http://221.207.229.44:8881/zzcxqqjl.jsp公布的数据为准。)
3.3.5本项目将按照哈尔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1年度哈尔滨市建筑企业综合信用评价有关情况的通报》文件规定,105家企业(含外埠企业64家)因连续两年被评价为不合格企业,按照相关规定清出哈尔滨市建筑市场;按照省住建厅《关于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行业专项整治行动中两起串通投标案件的公告》(第1486 号)被限制投标;以上投标人在文件规定的限制期限内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其投标将否决(执行最新相关信用评价文件的截止日期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期后更新的信用评价文件不适用于本项目)。
3.3.6本项目将按照《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文件要求,对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现场建筑工人进行实名制管理。
3.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潜在投标人应先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用户注册、办理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证书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的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材料。下载时间为2022年10月14日9时00分至2022年10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需在发售截止时间内至少下载一次招标文件,下载一次后可不受时间限制进行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否决导致的无法下载招标文件或答疑文件,后果自负。
有关手续请查看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交易)-操作手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不予接收,招标人不予受理。
投标人须同时于2022年11月4日10时00分内(以邮箱收到邮件的时间为准)将全套投标文件电子版PDF格式、工程量清单电子报价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Dept1@guofa818.com。
5.2电子投标工具请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中下载。
6.踏勘现场和答疑安排
6.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由潜在投标人自行前往踏勘。
6.2投标人提问、质疑以及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均通过网上进行。
7.开标方式
7.1该项目为线上开标,投标人无需在开标现场解密(各投标人开标时间起在单位远程解密即可)。各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安装好数字证书驱动程序,提前登录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按照远程开标操作手册完成开标程序。
7.2开标时间:2022年11月4日9时30分。
7.3开标地点为哈尔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181号市民大厦)四楼开标室。(投标人无需到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ljggzyjyw.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http://www.hrbggzy.org.cn/);
哈尔滨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大屏幕上发布。
9.其他
9.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有异议的,应当在获取招标文件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招标人将在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异议和恶意缠诉的,将严格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规定严肃处理,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0.联系方式
监督单位: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监督人:王先生
监督电话:0451-84664837
招 标 人:哈尔滨市政府投资工程项目服务中心
地 址: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五大道5066号
联 系 人:屈女士
联系方式:0451-81391071
代理机构:宜国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道里区群力第四大道399号汇智广场中楼401
联 系 人:寇女士、曲女士
电话:0451-84215818
传真:0451-84211281
*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方式:
投标人登录后在招标公告中选择要投标的项目,点击投标准备,填写相关信息进行确认投标。然后在我的项目中选择相应的项目选择项目流程,选择办理电子保函按钮根据提示进行电子保函办理,并以系统查询到的电子保函作为保证金鉴收的依据。
现金方式:
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选择以现金方式提交交易保证金。在线自行选择提交保证金的银行,获取参与本次投标的随机子账户,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之前,以电汇方式将保证金足额汇入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对接的银行中(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
中标公示结束后,如未收到投标人或行政主管部门关于项目存在投诉的书面通知,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在交易平台点击保证金退回申请。如收到书面通知,应当暂停投标保证金退还。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应于5日内将合同的主要内容在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登记,并及时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缴纳及退还时发生的跨行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具体操作详见黑龙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中的《服务指南》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电子保函-操作手册、黑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工程建设-工作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及设投标人操作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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