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厂房配套路灯安装工程
招标公告
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的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厂房配套监控安装项目已经泗发改投(2024)44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招标,选定中标人。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位于泗阳经济开发区电子信息产业园三期厂房内;
1.2工程规模:主要包含10米高单头路灯(120W)64套、5米高单头路灯(60W)29套、电缆及2台配电箱等;
1.3招标预算价:311004.83元,招标控制价:311004.83元;
1.4工期:30日历天;
1.5质量要求:合格。
1.6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至合同价70%,竣工验收合格审计后付至审计价的97%,满两年无质量问题付清余款。
1.7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一个标段。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
投标报价分100分,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 (有效投标文件是指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下同)的评标价(评标价是指经澄清、 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下同)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件≥ 7家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四 舍五入取整,末 位投标报价相同的均保留)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6家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 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评标基准价 A × K,Κ 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 K值的取值为95%、96%、97%、98% 。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当有效投标文仵≥ 7家 时,去掉最高和最低 20% (四舍五入取整)后进行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 4-6家 时,剔除最高报价(最高报价相同的均剔除)后进行算术平均;当有效投标文件<4家时,则次低报价作为投标平均价 A),招标控制价为 B,则:评标基准价=A × K1× Q1+B× K2 × Q2,Q2=1- Q1,Q1取值范围为65%、70%、75%、80%、85%;K1的 取值范围为95%、96%、97%、98%;Q1、 K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2的取值为:96%。 (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计算错误可作调整。)。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评标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9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评标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的,扣减0.6分,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资格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三级及以上资质;
4.3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等级: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及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4.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4.4.1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4.4.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4.4.3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施工资质和施工能力;
4.4.4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4.4.5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4.6其它要求。
4.5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4.6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6.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是指:
(1)、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
(2)、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3)、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6.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6.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7.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7.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7.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7.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7.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7.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7.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7.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8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供近6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投标单位为其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证明以投标人当地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打印件为准。
4.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6月20 日08:30至2024年06月24日17:30登录新点电子交易平台(https://www.etrading.cn/EpointBidder/memberLogi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报名(招标文件免费获取)。咨询方式:软件公司,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加密锁,详情请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CA签章网上申办系统进行办理(http://ca.sqsoft.net/),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06月25日9:30分
6.2开标地点: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进行操作(https://www.etrading.cn/EpointSSO/login/oauth2login),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投标人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即自动签到,未在系统约定时间内解密的未签到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3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新点电子交易网平台投标人业务系统。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实业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中天志远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址:江苏泗阳经济开发区 | 地 址:泗阳县众兴街道繁荣中路33-11(泗阳县政务服务中心西门对面) |
联系人:江艾明 | 联系人:吴美霞 |
电 话:13852824297 | 电 话:13951393023 |
传 真:/ | 传 真:/ |
邮 编:223700 | 邮 编:223700 |
E-mail:/ | E-mail:/ |
2024年0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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