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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凤都镇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溪头等2村亮化)竞争性磋商

· 2022-10-1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凤都镇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溪头等2村亮化)
品目

工程/专业施工/其他专业施工

采购单位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古田县公告时间2022年10月17日 17:36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10月18日至2022年10月24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5: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预算金额¥46.7536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18396501130
采购单位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古田县凤都镇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戴先生 18396501130
代理机构名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小黄 0593-2971077
附件:
附件1公告.docx

项目概况

凤都镇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溪头等2村亮化)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2-NDCG049

项目名称:凤都镇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溪头等2村亮化)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6.7536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7536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

品目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品目号预算

允许进口

采购包预算

采购包最高限价

磋商保证金

1

1-1

凤都镇散居移民基础设施完善(溪头等2村亮化)

1(项)

467536

467536

467536

4600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采购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小型、微型企业,适用于本项目。监狱企业,适用于本项目。促进残疾人就业 ,适用于本项目。信用记录,适用于本项目,按照下列规定执行:(1)供 应商针对“信用记录查询结果”可自主提供证明材料,未提供该证明材料的不视为投标文件无效。(2)查询结果的审查:①由磋商小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 gp.gov.cn)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若查询结果存在供 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资格审查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视为查询结果未存在供 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的信息。若本条款与招标文件中其他关于信用查询条款有矛盾的,以本条款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其他资格证明文件: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颁发的不低于叁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文件,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1、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2、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 规定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本项目为工程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至2022年10月24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方式:注:供应商需提供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至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1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31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5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古田县凤都镇人民政府

地址:古田县凤都镇

联系方式:戴先生 183965011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安华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宁德市闽东中路15号天安集团五楼

联系方式:小黄 0593-29710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先生

电 话:  183965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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