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路灯拆除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路灯拆除工程已由/以/,/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名称: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路灯拆除工程2.1.2建设地点:保定市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2.1.3建设规模: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路灯拆除2.1.4质量标准: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2.1.5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历天内完成
2.2招标范围:建华大街(百花路—一亩泉河)路灯拆除工程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1.2财务要求:具有2021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3.1.4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5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能取得中标资格。
3.1.2业绩要求:无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0-20 09:00至2022-10-26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2-11-10 09:30: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采进宝河北专区(http://hb.zcjb.com.cn/cms/index.htm)(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招采进宝河北专区交易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保定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大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保定市恒源西路88号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金马路建投十号院底商5-101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白召辉 | 联系人: | 李玉霞 |
电话: | 0312-8926275 | 电话: | 0312-6481091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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