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深土交告 〔 2024〕 15 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以下简称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委托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下简称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以下简称交易大楼)3楼,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宗地代码为 440311205001GB00857 宗地的使用权,公告期自 20 24年 6 月 27 日至 20 24年 7 月 16 日,挂牌期自 20 24年 7 月 17 日至 20 24年 7 月 26 日 15 时止。现予公告。
一、宗地基本情况
宗地 代码 | 宗地号 | 土地 位置 | 土地 用途 | 准入行业类别 | 土地面积 (平方米) | 建筑面积(平方米) | 挂牌起始价(人民币、万元) | 竞买保证金(人民币、万元) | 土地使用年限(年) |
440311205001GB00857 | A603-0420 | 光明区玉塘街道 | 普通工业 用地 | 《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的 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 41700.02 | 175140 | 14100 | 2820 | 20 |
本公告出让宗地竞价增幅详见《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竞买须知》(以下简称《竞买须知》)。
二、 宗地出让条件
( 一 )竞得人应遵守法律、法规和《深圳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下简称《出让合同》)规定,严格按照土地用途和有关部门审定的规划设计方案使用和开发建设。
( 二 ) 本次出让 宗地中厂房、宿舍、食堂、熟食中心产权归竞得人。以宗地为单位,不得改变土地用途,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限整体转让,初始登记后不得办理分证 ; 宗地中社区警务室产权归政府,由竞得人建成后无偿移交政府 ; 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建筑物允许抵押,但抵押金额不得超出合同剩余年期地价与建筑物残值之和。
( 三 )竞得 人 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绿色建筑条例》及市、区绿色建筑有关规定,工业厂房落实不低于绿色建筑标准一星级、其余部分需落实绿色建筑二星级以上的要求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绿色建筑星级标准的书面意见。
( 四 ) 竞得人 在建设和运营过程中,要因地制宜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考虑提前预留再生水利用设施,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发布的相关行业用水定额最严苛值,并及时将 节水三同时工作落实情况报光明区水务主管部门审核。
( 五 ) 竞得人 在开工建设前需与燃气、水务、电力、通信等行业主管部门及管线权属单位现场核实管线具体位置,并在施工过程中按要求做好防护措施,若后续开发建设影响市政管线需及时出具相关设计方案或管线保护方案报相应主管部门审核。
( 六 )本次出让宗地位于市政府批准的《深圳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 2016-2025年)》划定的斜坡类地质灾害易发区, 竞得人 须按照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的结论采取相应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并落实配套治理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验收和交付使用。主体工程与配套防治工程验收合格后, 竞得人 应与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做好工程维护交接工作,由产权人或实际使用人承担配套防治工程日常维护工作。
( 七 )本次出让宗地位于次高压燃气管道建议安评范围内,为切实做好安全工作,在使用运营和拆除施工过程中,应符合《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涉及油气管线等危险化学品场所建设项目安全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深安办〔 2019〕2 号)规定,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并确保落实安全评价报告中提出的对策措施。
( 八 )本次出让宗地应按照《光明区工业园区生态环境高质量高颜值建设指引(第二版)》《光明区 工业上楼园区生态环境高质量建设指引(第一版)》等相关规定预留配套环境基础设施,并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取得生态环保部门意见。企业正式入驻前竞得人须按深圳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和备案管理名录有关规定,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 九 ) 竞得人 在竞得用地后,如生产工艺对建筑覆盖率、绿化覆盖率、建筑层高和厂房建筑高度有特殊要求的,应由产业主管部门牵头研究论证,并出具书面确认意见,相关要求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或《出让合同》中进行约定;竞得 人 应按照产业主管部门关于定制型厂房的建筑层高要求进行建筑方案设计。
( 十 )本次出让宗地应符合《深圳市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行动方案( 2023-2025)》《深圳市装配式建筑评分规则》及市、区装配式建筑有关规定,或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另行取得住建部门有关装配式建筑要求的书面意见。
( 十一 )本次出让宗地设置的公共配套设施须在方案设计阶段征求相关主管部门意见,在竣工验收后按规定及合同约定移交给相关职能部门。本宗地熟食中心产权归竞得人,仅限与宗地整体转让,在项目竣工验收前需与区住房和建设局签订相关监管协议,具体管理运营相关事宜需符合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协议要求。
( 十二 )本次出让宗地应符合《深圳市工业区块线管理办法》《深圳市城市照明专项规划( 2021-2035)》的有关要求。本项目应按照《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要求,在申请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完成交通影响评价编制。
( 十三 ) 本次出让宗地中 应设置占地面积不少于 21 00平方米的公共空间, 需 24小时 无条件供公众使用;应设置一处场地面积不少于 1 3 00平方米的社区体育活动场地, 需无条件供公众使用。
( 十四 )本次出让宗地须自《出让合同》签订之日起 1.5 年内开工, 4 年内竣工。
( 十五 )本公告出让宗地具体产权要求及其他事项,以《出让合同》为准。
三、竞买人主体资格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法人可独立申请(不支持联合申请)竞买本次出让宗地。
四、 竞买申请程序
(一)网上注册
意向竞买人应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的统一用户中心( https://trade.szggzy.com/ggzy/center/#/login )进行网上注册。网上注册的程序和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二)申请竞买
意向竞买人 网上注册后, 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登录 统一用户中心, 进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选择意向宗地,提出竞买申请。
(三)交纳竞买保证金
提出竞买申请后,竞买申请人按《竞买须知》要求交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不得由其他单位或个人代交。具体详见《竞买须知》。
竞买申请人可通过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及时查询竞买保证金到账情况。竞买保证金的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24 日 15时整(以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显示的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四)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竞买申请人按时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后,应登录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网站查看《竞买申请受理回执》并打印该回执,在 2024年 7 月 26 日 14时30分前(工作日),到交易大楼3楼土地业务受理窗口提交书面材料,申请确认竞买资格。
五 、确定竞得人的办法
深圳土地矿业权交易平台在挂牌期内(工作日)接受竞买人的电脑报价,电脑报价截止时间为 2024年 7 月 26 日 15时整。竞买人如需进行电脑报价的,应到交易大楼3楼使用专用电脑报价终端进行报价,电脑报价的要求详见《竞买须知》。
挂牌期截止时,属 1人竞买的,将根据竞买人的电脑报价情况和《竞买须知》的规定确定竞得人;属多人竞买的,将在电脑报价截止时间届满后即时进入现场竞价程序,并以价高者得为原则确定竞得人和成交价。
六 、成交 及 签订 《 成交确认书 》
竞得人须在成交后现场即时签订《成交确认书》 。
七、 竞买资格条件核实与签订监管协议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2 个工作日内,申请签订《出让合同》前 , 向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光明区工信局)提出竞买资格条件核实 , 核实通过后与 光明区工信局 签订产业发展监管协议。
八、 申请签订合同
竞得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 3个工作日内,持《成交确认书》和产业发展监管协议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申请签订《出让合同》。签订《出让合同》时,竞得人可选择申请 交地即交证服务。
九 、竞买保证金退转
未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成交后 3 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退还,未竞得人无需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申请及开具退款收据;竞得人交纳的保证金抵作土地出让价款,不再退还。
竞得人未按规定签订《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或因其他情形被取消竞得资格的,已交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 、缴纳地价款
竞得人签订《出让合同》后,应凭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开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通知书》 (以下简称《缴款通知书》)到深圳市各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或者登录深圳市电子税务局进行缴费,土地价款应自开具《缴款通知书》之日起 1 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具体详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
未按相关要求缴纳土地价款的,按《出让合同》约定追究违约责任;禁止该企业 1年内参加我市国有建设用地竞买活动。
十 一 、其他
本公告内容如有调整,将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补充公告。本公告有关详细资料请参阅挂牌出让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本公告、《竞买须知》《成交确认书》《出让合同》、 产业发展 监管协议、《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缴款及竞买保证金退转操作指引》等)。本公告同时在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发布,挂牌出让文件可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公共服务平台下载。需咨询本次出让程序相关问题的,可以书面方式向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其他相关问题,请 径 向相关职能部门提出。
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
地址: 深圳市 光明区华夏二路光明土地储备大厦 ;
咨询电话:( 07 55) 27439229 。
深圳市光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地址: 深圳市 光明区牛山路与德雅路交汇处光明区公共服务平台 4楼
咨询电话: ( 0755)88211801 。
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沙河西路 3185号深圳交易集团总部大楼3楼;
咨询电话:( 0755)82713074、(0755)82713274;
网址: https://www.szggzy.com/jygg/list.html?id=tdky。
出让人: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光明 管理局
交易机构: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
(深圳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4年 6 月 2 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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