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主城区城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QF-GCZB-2024002
1.项目概况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怀化市主城区城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怀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文名称及编号关于怀化市主城区城市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怀发改投资〔2024〕11号,项目业主为怀化市城市管理局,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对湖天大桥和万达广场两个重要公共区域实施照明节能提质改造,升级城区照明智慧控制系统,并与智慧城管平台重新兼容对接。主要建设内容为对万达广场片区金磊国际酒店、金磊富裕城、万达写字楼、岳麓青城等位置改造LED线条灯12588套,LED投光灯 170 套,LED 洗墙 1474 套,LED 像素点灯 9016 套,灯开关电源1595台,分控器216台,照明配电箱18套;对湖天大桥片区河道、湖天桥金、新时代广场、世纪花园等位置改造LED 投光灯2302套,LED洗墙灯6807套,LED照树灯440套,图案灯16套,灯开关电源817台,分控器91台,照明配电箱8套。项目总投资为2996.20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市级财政资金,已落实。
1.2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怀化市主城区城市改造项目工程总承包;
1.2.2 建设地点:万达广场;
1.2.3 项目基本情况
本项目本次建设内容为:万达广场区域实施照明节能提质改造,升级城区照明智慧控制系统,并与智慧城管平台重新兼容对接;对万达广场片区金磊国际酒店、金磊富裕城、万达写字楼、岳麓青城等位置改造LED线条灯12588套,LED投光灯 170 套,LED 洗墙 1474 套,LED 像素点灯 9016 套,灯开关电源1595台,分控器216台,照明配电箱18套;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本次招标金额:8073143.14元。
1.3 工期要求:
项目总工期为:90天
设计:合同签订完成后3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施工:合同签订完成后60天达到竣工验收要求。
1.4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以及施工图所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其中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初步设计深化、优化,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他设计工作及施工期间的后续服务工作;施工部分:优化后经过建设单位确认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
1.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1.6 质量要求:(1)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的要求;(2)施工:符合最新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3)设备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地方、行业相关现行技术质量规范和设计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要求,以及满足设备联合试运转要求及验收规范要求承包人应保证其货物的正常使用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承包人产品出厂前均经严格的检验和测试,保证质量完全合格。
1.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019年4月23日修正版)要求保修;
2.资格要求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相关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 施工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要求: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照明工程设计专项甲级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 机电工程专业 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工程或电气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 □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招标工程接受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由施工企业作为联合体牵头单位,由不超过二个法人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时,除符合上述要求外,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②联合体双方签订共同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 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联合体双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联合投标协议。联合投标协议中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由施工企业提供;
⑤联合体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双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以联合体中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成员具有约束力;
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双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⑦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⑧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⑨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双方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相应岗位要求。
3.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4年7月5日至2024年7月31日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招标人加载至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招标文件与其提供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效力。
5.2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投标人应当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进行注册登记和CA认证。
6.投标文件的递交6.1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7月31日09时30分。请投标人登录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逾期递交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予以拒收。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投标人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7.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怀化建筑信息网 上发布。
8.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怀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0745-2215523。
9.其它9.1 本招标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在 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安装正确版本软件,参与投标的投标人需使用电子标书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
需要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办理企业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法人 CA 数字证书(含电子印章)、签字章等。
注:本项目投标过程中,电子系统使用操作遇到问题时可及时向软件公司咨询,咨询联系方式: 4009980000;如因不会操作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本项目为不见面开标,请各投标单位自行至怀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的交易平台查阅相关指南。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怀化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怀化市
联 系 人:杨先生
电 话:13787529999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七方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公 司 地 址: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盈口乡刘塘路鹤州公馆二栋二楼205-206
联 系 人:王先生 项目负责人:禹女士
电 话:0745-2256860 18774553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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