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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补充公告

· 2024-07-16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404-440118-04-01-996196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

公告性质

补充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增城区科德大道90号

资金来源

财政性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财政性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采购承建单位,实施该项目图纸和清单中的所有内容,主要施工内容为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5#、6#两栋实训楼改造,涉及改造面积约10990平方米;包含有装饰装修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暖通工程及施工过程中应拆除的项目及余泥外运等。(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招标图纸等资料为准)。

招标内容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补充公告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项目编号:JG2024-3257)已于2024年7月6日发布招标公告,现对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作如下修改调整,如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内容存在不一致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中其他内容不变。

一、对招标文件内容进行修改:


条款号

原文

现文

招标公告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最高投标限价

3、最高投标限价:13,228,346.01元。

3、最高投标限价:11,300,337.54元。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21 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3,228,346.01元。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1,300,337.54元。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22 非竞争费用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931,470.99元,暂列金额为709,029.97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本项目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为623,768.63元,暂列金额为846,921.34元,暂估价为 / 元。(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填写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须知26 工程成本警戒价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2434645.25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4%计取)。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工程成本警戒价为1039,6310.54元(按最高投标限价的92%计取)。对低于该警戒价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必须提供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单价、措施性费用、单价分析表、主要材料价格表、投标人成本分析供评标委员会评审,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是否低于企业自身成本。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者低于成本警戒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应当否决其投标。注:为充分体现招标人意愿及落实项目招标人负责制,警戒价由招标人决定。

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详细审查评分表

详见原招标文件第二章附表四技术详细审查评分表。

具体详见本补充公告附件1


二、 工程量清单已作更新,现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GZZF重新打包上传,请投标人以此为准编制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以新上传的GZZF文件为准。

三、 本招标项目最高投标限价有调整,具体详见附件最高投标限价公布函。

四、原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的内容与本补充公告发布的内容不一致之处的,以本补充公告内容为准,具体时间及场地安排请各投标人密切留意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本项目的日程安排,投标人可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点击交易业务专栏中的建设工程的项目查询,输入项目编号或项目名称查询最新信息。

五、招标文件电子版以本补充公告发布网页的附件为准,各潜在投标单位自行下载。

六、本补充公告对于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一并修改或补充。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6日

附件1

技术标详细审查评分表

工程名称: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科教城校区购置经费之配套工程


评分项目

评分内容

分值

评审标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14分)

项目管理机构配置

14

1、项目负责人:①取得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0.3分。②工作经历10年(含本数)以上的,得0.2分。③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项目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得1分。④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过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颁发的省级(或以上)工法证书的,每项得1.5分,最多得3分。(本项最高得4.5分)2、技术负责人:①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或建筑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②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担任过技术负责人职务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每项得0.5分,最高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3、质量负责人:取得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得0.5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不含本数)以上或建筑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分)4、造价负责人:①取得有效期内的有效期内的土建专业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得0.5分;②取得概预算类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1分;取得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取得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得0.5分;取得概预算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不含本数)以上或概预算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5、安全负责人:①取得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得0.5分;②取得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得0.5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不含本数)以上或建筑相关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1.5分)6、装饰工程师: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1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每人得0.3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每人得0.5分;取得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10年(不含本数)以上或建筑装饰施工类专业正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每人得1分。(本项最多计算3人,最高得3分)7、安全工程师:①取得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安全专业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的,得0.5分;②取得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职称,得0.1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得0.3分;取得建筑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5年(不含本数)以上,得0.5分。(本项最高得1分)注:以上各项累加最高得14分。以上人员不得兼任,职称得分按投入人员的最高职称计算一次。

企业资信(6分)

类似工程业绩

1.8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1)累计完成16以上的,得1.8分;(2)累计完成11~15项的,得1.2分;(3)累计完成6~10项的,得0.6分;(4)累计完成1~5项的,得0.1分。

工程业绩获奖

1.4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奖情况:(1)省级(或以上)质量奖的每项得0.14分,本小项最多得1.4分;(2)市级质量奖的每项得0.06分,本小项最多得0.6分。本项合计最高得1.4分。

工程研发能力

1.8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完成过的建筑工程类项目获得过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奖项的,每项得0.6分,最高得1.8分。

第三方评价

1

投标人同时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1分;缺少任一项的扣0.5分,扣至0分为止。

合计

20

注: 1、项目管理机构: (1)所有人员(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母公司人员,含非独立法人的分公司)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和2024年5月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明资料不符合要求的,则该评分节点不予评审。所有人员岗位均不能相互兼任。注册安全工程师还需提供应急管理部注册安全工程师查询服务栏目查询结果截图;注册造价工程师还需提供http://zaojiasys.jianshe99.com/cecaopsys/queryAndSearch/view.do?op=queryUserInfoInit造价师注册信息查询网页截图。(2)职称专业以职称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职称证书以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核发为准,若非人社部门核发的职称证书,投标人须同时提供地市级(或以上)人社部门委托核发机构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证明文件或其他可由该机构核发的政策文件依据,否则,对该职称证书不予认可;取得职称证的年限以发证时间开始计算(如证书未体现发证时间的,以评审通过时间开始计算)。工作经历年限从毕业证(大专或以上)的发证时间起计。(3)注册安全工程师专业以执业证的注册类别为准;按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的规定,根据原人事部、原建设部发布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人发〔1996〕77号)取得的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经注册且在有效期内的,等同于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4)工法证书须提供省级(或以上)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或其他工法主管部门颁发的工法获奖证书 (工法证书上需体现项目负责人名字) 和对应工法的科学成果鉴定证书原件扫描件(鉴定证书中需体现该工法的研究背景项目为房建类项目)。若发证机构为经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或指导成立的行业协会,还须提供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的网页查询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2、类似工程业绩及人员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是中标金额大于或等于9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业绩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投标人须提供类似项目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工程规模、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若投标人提供的项目名称与项目编号不一致:①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在平台内分别对应不同业绩的,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②项目名称存在对应业绩的,项目编号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以项目名称对应的业绩为准;③项目名称在平台内不存在对应业绩,项目编号存在对应业绩的,以项目编号对应的业绩为准。评标委员会对业绩的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可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1)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为准,中标通知书上没有金额或免招标的,以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为准。用于本项目投标的类似业绩,在平台中工程对应的企业资质栏中须登记有与本项目要求相对应的资质【具体资质要求: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原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2)技术指标需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中反映。(3)完成时间以竣工验收文件为准。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4)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或登记的工程资质内容与施工合同等业绩证明资料不相符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5) 项目负责人业绩:以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库内的验收材料中的列明的竣工验收的项目负责人证明其为项目负责人,竣工验收文件须体现其为项目负责人及有该人员的姓名(如竣工验收文件无对应职位及该人员姓名的,则投标人需提供体现该人员以项目负责人身份参与过该项目的其他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无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计分。(6)技术负责人业绩:以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业绩库内的验收材料中的列明的竣工验收的技术负责人证明其为技术负责人,竣工验收文件须体现其为技术负责人及有该人员的姓名(如竣工验收文件无对应职位及该人员姓名的,则投标人需提供体现该人员以技术负责人身份参与过该项目的其他经建设单位盖章确认的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电子印章,无提供证明材料不计分)。不符合上述条件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的业绩不予计分。

3、工程业绩获奖: (1)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2)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3)国家级质量奖项是指鲁班奖、詹天佑奖、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国家优质工程奖、中国(全国)建筑工程装饰奖(不含幕墙类和设计类获奖),省级及市级质量奖项指由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门备案的行业协会(须提供已登记备案的单位在中国社会组织政务服务平台登记的网页查询截图)颁发的质量奖项,不包含安全文明、绿色施工、技术创新、QC成果、科技进步及技术应用类等奖项。(4)同一工程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计算其符合要求的最高奖项得分,不重复计分。①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工程业绩的项目名称及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中项目编号、相应业绩在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不提供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网页信息截图的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评审以投标截止时间在平台内业绩上传件为依据(投标文件中不需重复提交相关业绩上传件)。②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并同时提供获奖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或免招标证明文件)、施工合同(不含补充合同)、竣工验收文件(验收文件至少具有建设单位、设计、施工和监理单位盖章)、竣工验收备案证明文件(备案证明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盖章确认)原件彩色扫描件及该获奖工程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获奖业绩不予评审。评标委员会对获奖业绩的评审以投标人提供的完整的证明资料为依据。

4、工程研发能力: 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获奖信息可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或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①取自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投标人须提供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的网页信息截图(网页信息截图须能清晰显示带有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名称,并至少包含项目基本信息、奖项信息等信息)和获奖证书扫描件。②提供获奖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的,投标人须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行业协会须在民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颁发的获奖证书原件扫描件和发证机构官网公布的颁奖通知或通报的网页截图(同时提供查询路径)。技术创新QC成果(部优以上)时间以获奖证书时间为准,证书获奖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不含投标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满足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5、第三方评价: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体系证书原件扫描件及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对该体系证书的信息查询结果截图。如认证项目为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所有未列明的其他认证时,证书的认证项目名称与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所示的认证项目名称不同的,以认证证书编号为准。不符合上述条件的不得分。

6、投标人提供的网页信息截图内容必须清晰可辨,如因网页信息截图内容模糊导致评标时无法判断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人如果同时满足多个评分档次的,按所满足的最高档得分。

7、评分表按所有评委每个分项的分数汇总后算术平均值为投标人的最终得分。分数出现小数点,保留小数点后二位小数,第三位小数四舍五入。

评委签名: 日期:


工期(交货期)

63

最高投标限价

11300337.54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 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 ②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广东、北京、福建、四川等地二级建造师已实行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下载、签字等具体操作流程可查阅相关文件。根据规定二级建造师纸质证书未作废的,资格审查时不得以投标人未提供电子证书为由,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通过。 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应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 ③根据广东省住建厅《关于明确二级建造师注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23〕469号),二级建造师应在考试取得执业资格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申请注册,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项目负责人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为:建筑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 注:①采用施工总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及地基基础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钢结构工程、古建筑工程、输变电工程、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或以上的项目,和采用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建筑机电安装工程、建筑幕墙工程、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消防设施工程、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高级职称;②采用其他资质的项目,宜要求技术负责人具备项目相适应专业的中级或以上职称。 7、专职安全员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3),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8、投标人已按照附件一的内容签署盖章的投标人声明。 9、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立企业信用档案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是本企业信用档案中的在册人员。企业信用档案取自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在信用管理平台的信息,投标人无需提交相关资料,若招标人延长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用档案信息的评审时点也相应延长。(信用档案办理详见《广州市住建行业信用管理平台施工企业信息录入指引 》 (http://zfcj.gz.gov.cn/zwgk/zsdwxxgkzl/gzsjzyglfwzx/bszy/content/post_8484886.html)) 11、投标人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八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

投标人业绩要求: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获取 招标文件的方式

下载 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址:http://www.gzggzy.cn)

获取纸质 招标文件的方式: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2024-07-06 00:00:00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6 09:00: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2024-08-06 09:00:00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人通过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gzggzy.cn/)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开标方式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投标人也可选择参加在线开标,具体按照交易平台相关指南进行操作。详见: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最新指引。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 2024-08-06 09:00:00

开标地点: 广州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开标室

公告发布媒介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招标人

广州市医药职业学校

办公地址

广州市白云区石井凰岗凤凰大道298号

招标人联系人

陶老师

联系电话

020-81739943

招标代理机构

建成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嘉业大厦22层

招标代理联系人

梁工

联系电话

020-83630072

招标监督机构

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

020-28866213

发布责任人

梁玉萍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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