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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2024年-2027年)维修工程及应急处置项目招标公告

· 2024-08-01
招标公告

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投资项目代码

2310-440115-04-01-444832

投资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2024年-2027年)维修工程及应急处置项目

招标项目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2024年-2027年)维修工程及应急处置项目

标段(包)名称

广州市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2024年-2027年)维修工程及应急处置项目

公告性质

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

广州市南沙区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

南沙区财政资金

招标范围及规模

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片区内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灯杆、灯具、电缆电线及附属设施-含套管、防雷接地装置、路灯检修井、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指定维修等工作,负责片区内照明线路和设备的被盗修复工作和已拆除道路照明设施的保管,以及配电箱、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环卫清洁工作,并代缴电费,同时作为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应急抢修单位,按照应急抢修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抢修工作,服务年限为三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相应条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招标内容

对广州市南沙区(万顷沙镇、横沥镇、珠江街、龙穴街)片区内照明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配电箱、灯杆、灯具、电缆电线及附属设施-含套管、防雷接地装置、路灯检修井、自动控制系统等设施)进行日常维护及指定维修等工作,负责片区内照明线路和设备的被盗修复工作和已拆除道路照明设施的保管,以及配电箱、灯杆、灯具、自动控制系统等设备的环卫清洁工作,并代缴电费,同时作为南沙区道路照明系统应急抢修单位,按照应急抢修的有关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及应急抢修工作,服务年限为三年。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合同中相应条款及工程量清单。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工期(交货期)

3年,具体详见招标公告。

最高投标限价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3.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事业单位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在营业期限内;3.3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3.4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注:资质内容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的要求设置。招标内容含有设计要求,且设计要求仅为深化设计的,在投标人的资质设置要求中,不允许设置设计资质。投标人还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证照分离改革衔接有关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1〕30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粤建许函〔2022〕846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司局函市〔2023〕116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有关事项的通知》(粤建许函〔2023〕820号)等相关规定。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投标人需办理企业资质有效期延续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办理。投标人的资质不在有效期内,资质延续手续已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经核准延续的相关证明材料;资质延续手续未通过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投标人需提供延续申请的相关证明材料(如三库一平台提交申请截图、申请回执等可以证明已经办理核准延续手续的相关证明文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资质已失效。3.5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①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证书作废。若投标人提供的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超过使用有效期、未在个人签名处手写签名或手写签名与签名图像笔迹存在差异的,资格审查时应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各省规定的查询渠道查询持证人注册建造师注册信息,注册信息与投标文件所附电子证书一致的,上述情形不影响投标人通过资格审查。评标结束后,若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规定的时限内提交符合要求的电子证书打印件和持证人出具的知情承诺。投标人未按时提交或提交资料不符合上述要求的,视为放弃中标资格。②注册建造师不包括注册临时建造师。3.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主办方提供)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完成过类似业绩。(类似业绩须满足以下三点中的任意一点:1、中标价等于或大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城市与道路照明工程的施工专业承包业绩;2、由总承包单位依法分包的分包合同价等于或大于1100万元的道路(含桥梁、隧道)照明专业工程业绩;3、中标价等于或大于11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城市与道路照明维修养护服务项目业绩。)注:类似业绩的具体要求如下:(一)市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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