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受平湖市东湖景区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就2024年东湖景区景观及照明亮化维保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JXYJCG(P)-2024-35
二、采购组织类型: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内容及数量
序号 | 采购内容 | 最高限价(万元) | 备注 |
1 | 2024年东湖景区景观及照明亮化维保项目 | 49.8 | 投标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正常运行的可靠性及整个设施的安全负责。具体详见采购需求。 |
五、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符合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单位具有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电气(建筑智能化)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为投标单位人员(提供近6个月社保缴纳证明)。(若职称证书上未体现专业的还须提供学历证书)。
(四)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公告期限、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等
(一)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二)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凡有投标意向的单位请于2024年8月5日至2024年8月9日17:00时前,获取采购文件并报名,逾期不予受理。为响应省政府最多跑一次行动,报名资料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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