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 |||||||||||||||||||||
投资项目代码 | 2208-441303-04-01-481720 | ||||||||||||||||||||
投资项目名称 | 惠阳区梅龙湖产业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富源路、新九七路及截水沟)工程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惠阳区梅龙湖产业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富源路、新九七路及截水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 | ||||||||||||||||||||
公示名称 | 惠阳区梅龙湖产业园区道路及附属设施(富源路、新九七路及截水沟)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开标日期 | 2023年12月27日 | ||||||||||||||||||||
评标情况 | 一、评标情况: (一)评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评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2号评标室。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 1、招标人代表2人; 2、评标专家5人,从广东省综合评标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产生,抽取专业为勘察-岩土工程勘察/工程地质勘察专业、设计-园林专业、工程施工-道路工程专业、工程施工-排水工程专业、工程施工-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 (四)参与项目评标环节的投标单位共5家,名单如下: (1)中地寅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江西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珠珊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通州建总集团有限公司; (5)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五)初步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对有效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经评审,5家投标企业均通过初步评审。 (六)详细评审情况: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的评分标准,各自独立根据评标办法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对通过初步评审的各投标单位的投标文件进行打分。 (七)废标情况:无。 (八)根据招标文件规定,评标委员会推荐以下五名中标候选人,不公布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分数及排名,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按其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后4位数字(除字母外)大小排序(即按4位数字降序排序):
二、定标情况: (一)定标时间:2023年12月27日。 (二)定标地点: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惠阳分中心定标室。 (三)定标委员会组成:7人,分别是3位招标人代表以及4位从区工程技术人才库定标委员会成员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四)定标方法:逐轮票决定标法。 (五)定标结果: 中标人为: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为:66212769.41元 (六)其它需要公示的内容:无。 | ||||||||||||||||||||
中标候选人 | 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
投标报价 | 66212769.41元 | ||||||||||||||||||||
质量承诺 | 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36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姓名 | 张文峰 | 资质资格 (证书编号) |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 粤1442015201632141 | ||||||||||||||||||
业绩 |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惠州市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同时招标项目施工现场配备的最基本的管理班子人员有:项目负责人(建造师)1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注册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施工员3人、质量检查员2人,具有相应的岗位证书;安全员2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该投标人已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成员均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对应岗位人员。【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证书(证书编号:D244548943)】 | |||||||||||||||||||
业绩情况 | 1.惠风九路(惠新大道~和畅五路)、和畅五路(半山名苑~惠风九路)建设工程; 2.博罗县罗阳街道小金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水收集管网二期工程勘察设计及施工总承包(EPC); 3.惠城区水口民营工业园南区(水口纺织产业园)市政工程。 | ||||||||||||||||||||
异议受理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商业街镇政府大院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袁先生 | 联系电话 | 0752-3333289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惠州市惠阳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股 | 联系电话 | 0752-3345510 | ||||||||||||||||||
联系地址 | 惠州市惠阳区叶挺大道建设大厦二楼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3年12月29日 | 公示结束日期 | 2024年1月4日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3 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如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按照《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13年4月修订)的规定,可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实名提交投诉材料。具体操作流程为进入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服务评价-项目质疑投诉进行编辑投诉内容并上传。(业务咨询电话:0752-3911975)。 |
招标人: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广东联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3年12月29日
项目开标时间:2023-12-27
公示开始时间:2023-12-29
公示结束时间:2024-0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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