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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 2024-07-19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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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标题: 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结果公告 有效期: 2024-07-19 至 2024-07-22
撰写单位: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撰写人: 王洪林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 :JH24-211500-00419

项目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市政监理)

供应商名称:辽宁第一交通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沈河区文萃路81号

中标(成交)金额:1.5(%)

评审总得分:84.33(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绿化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和平区沈阳市和平区光荣街59号

中标(成交)金额:1.416(%)

评审总得分:80.65(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市政监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C13990000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二、监理服务范围及内容 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 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对隐藏工程进行全过程监理. 审查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措施,审核质量文件,核准质检数据,对重要工程部位和关健工序进展跟踪监视和旁站监理,通过有效的检测手段、及时准确的数据搜集统计和科学的分析方法,使工序、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保证工程质量符合要求,质量控制资料齐全、整理标准。 1.3 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合同谈判工作。 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6 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根据施工合同要求、工程规模、技术复杂程度、施工条件情况,审查承包人的施工组织方案和施工总进度方案,协助承包单位施行进度方案,加强对进度方案施行的检查监视与协调、进度的统计分析与进度方案的调整,随时注意施工进度方案的关键控制点,掌握进度施行的动态,动用进度控制的方法和手段,在确保工作质量平安的前提下,实现合同约定的总工期。 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监理机构严格按照施工平安管理的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积极主动地开展旗工现场平安监理工作,催促承包单位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危

服务要求:一、项目概况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市政监理) 服务内容:对城市维护项目采用监理制管理,对市政道路、桥梁、城市道路照明、亮化、城市排水、泵站运行、城市管网维修、道路挖掘恢复工程等项目工程进行监督、核对具体工程量等工作。 二、监理依据及要求 1、《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2、辽宁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档案编制规程》DB21/T1212-2001。 国家、省、市有关工程建设监理法规及规定。 国家或辽宁省颁布的定额和取费标准。 建设单位与工程参建单位签署的工程施工合同文件。 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签署的建设工程委托监理合同文件。 经有关审批部门批准的设计文件和设计变更。 说明:上述规范、标准、规程仅是本工程建设的最基本要求,并未包括实施中所涉及到的所有规定、标准和规程。在施工中对于上述未尽事宜,按国家和地方现行的规定执行。 2.监理要求 2.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缺陷(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2监理单位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进行监理。 2.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2.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三、其他 1.采购人根据委托的监理范围和内容,在必要时向供应商提供与监理范围和内容有关的技术资料及合理化建议。 2.工作以采购人实际委托的业务单为准,中标供应商对业务单的完成情况将作为结算支付的依据。 3.施工质量目标:合格标准。 四、监理人需要自备的工作条件 1.监理人自备的工作册:如本项目必备的规范标准、图集等 2.监理人自备的办公备:如电脑、软件、投影、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等 3.监理人自备的交通工具:如出行车辆等 4.监理人自备的现场办公设施:如办公桌椅、文件柜等 5.监理人自备的安全设施:如安全帽、安全鞋、手电筒等 6.监理人自备的试验检测仪器、设备、工具未尽事宜按采购人要求及有关规范、规定执行。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 验收程序: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依法组织实施;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绿化监理)

服务类

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C13990000其他公共设施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工程建设施工质量、进度、投资的保证及工程建设的多项工作由多方承包人按各自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相应合同履行并承担责任。工程建设监理的主要内容是控制工程建设的投资、建设工期和工程质量及安全;进行工程建设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有关单位间的工作关系,向业主提交完整的监理档案资料。参与工程的交工和竣工验收、工程决算。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服务范围如下(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 1.施工阶段监理 1.1参加施工图会审和交底。 1.2参与分项、分部工程、关键工序的质量检查和验收。 1.3参与对施工承包人的合同谈判工作。 1.4审查施工承包人的分包单位、试验单位的资质并认可。 1.5审查施工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质量保证措施、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6审查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协调实施。 1.7审查施工承包人开工申请报告。 1.8审查施工承包人质保体系和质保手册并监督实施。 1.9检查现场施工人员中特殊工种及生产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1.10负责审查施工承包人编制的施工质量检验项目划分并督促实施。 1.11检查施工现场原材料、构件的采购、入库、保管、领用等管理制度及其执行情况。 1.12参加主要设备的现场开箱检查。对设备保管提出监理意见。 1.13遇到威胁安全的重大问题及重大质量隐患问题时,有权提出暂停施工的通知,并通报建设单位。 1.14监督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15审查承包人工程结算书,过程付款必须有监理工程师签字。 1.16监督施工合同的履行、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人的正当权益。 1.17监理单位每半个月向建设单位通报监理情况。 2.监理资料的整理 编制整理监理工作的各种文件、通知、记录、检测资料、图纸等。合同完成或终止时交给采购人。

服务要求:1、本工程的监理服务期从签订合同之日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交付使用为止,但在工程缺陷(养护)期内,监理单位应承担相应的义务和责任。 2、监理单位须按照国家现行相关行业监理规范进行监理。 3、监理单位对本工程所用的大宗材料和重要材料的检测试验须与施工单位同步,并独立进行,不得使用施工单位的任何检测资料和测试设备。 4、监理单位不得与承担本工程的设计单位、施工承包人及材料、设备供应商发生经济利益关系。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服务期限一年(具体以签订合同内容为准)

服务标准:验收标准:按照采购人要求。 质量标准:满足相关标准、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范金凤、马一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市政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要求固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50.00(元)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绿化监理)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磋商文件要求固定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7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管理委员会规划建设和生态环境局

地址: 沈阳市浑南区金枫街75-1号

联系方式: 024-67980135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市场资源要素交易有限公司

地址: 沈抚改革创新示范区金风街建科大厦

联系方式: 024-58619803

3. 项目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洪林、邱实

电 话: 024-58619803

十、附件

采购文件: 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7.4.doc

包组编号:002

包组名称:2024年沈抚示范区城维项目工程监理(绿化监理)

供应商名称:沈阳东北工程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1.其他: 电子投标文件与备份投标文件内容格式一致性承诺函.png

关联计划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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