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嘉加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扬州大学(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就其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荷花池校区球场亮化工程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YZDX-JSJJC-2024004号
2、项目名称:扬州大学扬子津校区、荷花池校区球场亮化工程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预算价74万元。
5、最高限价:最高限价73.9万元,响应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6、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2年。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磋商响应函(原件)
1.2 资格声明(原件)
1.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1.4 营业执照副本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6投标人上一年度的财务报告情况(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1.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1.8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1.9供应商信用承诺函(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具有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3拟派项目负责人为本公司正式员工,正常缴纳社会保险,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拟派项目负责人证书证明资料及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供应商为其缴纳的近一年内任意一份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3.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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