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人民政府对《昆明市城市管理局关于调剂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支出审计项目经费的请示》(昆城管请〔2024〕52号)的批示,为完成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支出审计项目,昆明市城市管理局拟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开展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支出审计工作,编制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 项目名称
2024年招标过渡期间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支出审计项目
二、 购买主体
单位名称:昆明市城市管理局。
三、 购买主体单位性质
行政机关。
四、 主要内容
对2024年路灯照明景观亮化设施维护经费支出情况进行审计,并核查2024年3月31日后昆明市主城区2182条道路照明设施变动的数量,监督市城市照明控制中心按照准确的设施数量及时入账,确保2024年过渡期间设施维护费用支出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及效益性,确保为财政节省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五、 资金预算
项目金额:48.60万元(大写:人民币肆拾捌万陆仟元整)。
资金来源:2024年招标过渡期间城市照明设施维护支出审计项目资金中支付。
六、 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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