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镇县新城区培风路路灯照明及实验中学门口闲置路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M1100000048004247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 · 大同市 · 天镇县
一、招标条件
本天镇县新城区培风路路灯照明及实验中学门口闲置路灯亮化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100000048004247001),已由天公用字﹝2023﹞22号文件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天镇县公用事业服务中心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城区培风路路线全长714m,路基宽度16m,人行道宽4.5m,该路段东侧建有实验中学和天兴园小区等,两侧无照明,现工程需在培风路两侧安装双臂路灯42盏,三头高杆路灯4盏,并解决实验中学因无电源闲置路灯18盏的亮化。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天镇县新城区培风路路灯照明及实验中学门口闲置路灯亮化工程:
在培风路两侧安装双臂路灯42盏,三头高杆路灯4盏,并解决实验中学因无电源闲置路灯18盏的亮化;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天镇县新城区培风路路灯照明及实验中学门口闲置路灯亮化工程: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且年检合格;
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主要人员素质和能力要求:拟任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员要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须持有市政公用专业贰级或机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技术负责人须符合专业要求并取得中级以上(含中级)技术职称,各主要工作岗位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3月20日12时00分起至 2025年 03 月25 日12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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