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景观提升项目施工已由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以石行审投资〔2023〕22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规模及内容:整治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两侧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广告牌匾,整治空调机,整治破损围墙,更换门窗,改造配电箱,夜景美化,美化华电供热集团厂区烟囱等设施。一标段:其中包括科技楼、蓝天商厦、乐城苑底商、乐城苑东区底商、煤机生活区(石库门)、石煤机一生活区5#、6#、9#、北宋新苑北区底商、中恒大厦底商、电箱。整治建筑面积共5.66万平方米。最高限价:17373122.08元。二标段:其中包括工商银行1#2#宿舍、电力设计院、化工研究院、化工院宿舍(2#、4#、5#)、建勘院宿舍、省博宿舍门卫、广天大厦、汉庭酒店、舒逸快捷酒店、建设银行、第四社区居委会、建勘图文印务、种子协会、航岸烟酒、河北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清真大厨、工商银行底商、长安区就业中心、长安区医院、富华大厦(湘君府)、一印宿舍小房、大门及围墙、华电烟囱、电箱。整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最高限价:17351153.54元。三标段:亮化工程。最高限价:5748752.68元。四标段:其中包括冀兴尊园底商、手机广场、书香华苑。整治建筑面积共0.94万平方米。最高限价:3822076.55元。2.1.2 项目建设地点:石家庄市建华大街(裕华路-和平路)。2.1.3 工期:60日历天。2.1.4 质量标准:合格。2.1.5 标段划分:四个标段。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本次招标采用双盲评审,技术标采用暗标方式评审。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市场主体注册电话:0311—89668589,CA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311-82971337)。2、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平台-工程建设,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CA证书驱动安装程序下载说明》、《工程投标人交易平台操作手册 20210701》、《工程建设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工具操作说明》等完成下载招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等事宜。登录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jzsggzyjyzx.org.cn)-业务指南-下载中心自行查找、下载、参阅。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技术电话:0311-89868327。3、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电子投标文件必须采用【房建施工】(投标)文件编制工具7.8.2005.2270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投标人必须使用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使用非本版本号的制作工具将无法编制投标文件。4、开标前投标人提前下载并安装CA驱动,须设置好电脑环境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HBT 文件)。使用CA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进行远程解密,具体操作详见《投标人远程开标操作说明及环境部署手册》。5、投标人做好投标文件后至开标解密前,不要做CA续费、变更操作,否则影响投标文件的解密。多CA驱动电话:0311-88033772。6、根据《石家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列入我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实施惩戒措施的通知》,被列入石家庄市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将否决其投标。7、接收异议的渠道和方式: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齐淼,0311-66783159;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聂帅鹏、智聪博,0311-86958060或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线提出。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施工能力;(2)一标段、二标段、四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三标段: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信誉要求:开标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到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按无效投标处理(没查询到的认为没有失信行为)。 3.1.3其他要求:(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均被否决。(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监督单位:石家庄市建设工程招投标中心。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6-28 09:00至2024-07-18 09:29(北京时间,下同),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07-18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 | 石家庄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 地址: | 石家庄市长安区建设南大街35号 | 地址: | 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68号新合作广场B座14层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齐淼 | 联系人: | 曹新颜、聂帅鹏、智聪博 | 电话: | 0311-66783159 | 电话: | 0311-86958060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cxy1223@126.com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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